反制美對臺軍售 大陸點名雷神、洛馬

圖爲F-16C戰鬥機上發射AIM-9M響尾蛇尋熱導彈訓練情形。(摘自美國空軍官網)

蔡英文總統2019年8月曾出席「臺北國際航太暨國防工業展」,於F-16戰機制造商洛克希德·馬丁的展區中,偕貴賓與戰機模型合影。(軍聞社)

美國國防部本月初宣佈對臺灣出售愛國者飛彈工程勤務(IESP)後,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宣佈,大陸依據《反外國制裁法》規定,對長期參與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的美國軍工企業,包括雷神公司(Raytheon)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的行爲實施反制。

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對臺有11次軍售,其中6次集中在最後1年。拜登上臺迄今,對臺進行2次軍售,分別爲去年8月的M109A6帕拉丁型自走砲車、M992A2彈藥車、M88A2救濟車等,總金額約7.5億美元,以及2月初的愛國者飛彈系統工程勤務,價值約1億美元,當時大陸外交部即表示,將「採取正當有力措施」捍衛自身主權和安全利益。

汪文斌昨天在記者會表示,美國對臺軍售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美關係和臺海和平穩定,中方堅決反對與譴責。

汪文斌所提及的《反外國制裁法》,是去年6月大陸公佈施行、應對外國制裁所訂定的法律,實施方法包括註銷簽證、扣押凍結中國境內財產等。

大陸曾引用該法律制裁美國前商務部長羅斯、美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檢討委員會主席白嘉玲、美國國會與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史提佛斯、香港民主委員會等多位成員。

遭點名的洛馬與雷神等2公司的主要客戶都是美國政府及其盟友,雷神公司,至少已「上榜」3次。據2020年瑞典智庫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的報告,洛馬及雷神公司分列全球第一與第二的軍火商。

洛馬以開發與製造軍用飛機聞名,是在臺最大的軍火商,國軍多項主要裝備,包括新購66架F-16V戰機、現役F-16戰機的性能提升、愛國者三型飛彈、潛艦國造的戰系,以及MK41垂直髮射系統、標槍飛彈等,都是洛馬的裝備。

雷神主要做飛彈、軍用雷達、飛彈防禦系統及電子戰裝備,空軍戰機使用的各型飛彈,多爲雷神的產品,如AGM-88反輻射飛彈、ASM-154滑翔炸彈(JSOW)等。空軍在新竹樂山基地的長程預警雷達,可以偵搜遠至新疆,海軍的標準二型飛彈、陸軍與海軍陸戰隊一起合買的刺針飛彈、空軍的愛國者二型飛彈,以及陸軍的拖式飛彈,均是雷神公司產製。但就軍售武器的總金額比較,洛馬歷年售臺的武器總金額已破新臺幣1兆元,比雷神多些。

過去,大陸也曾制裁其他對臺軍售的美國軍工企業,例如2019年7月對通用動力公司(General Dynamics)、英國貝宜系統公司(BAE)和奧希科什防衛公司(Oshkosh Defense),以及2020年10月對波音防務(Boeing Defense, Space & Security)進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