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亞衛浴IPO擱淺後減資,曾被證監會連發38問

文/樂居財經 林振興

7月18日,杭州泛亞衛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泛亞衛浴”)註冊資本發生變更,從9380萬元減少至8599.09萬元,減幅爲8.33%。

泛亞衛浴的法人代表爲張伯良,由杭州泛亞潤升控股有限公司、張伯良、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泛亞聚賢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杭州尚賢貿易有限公司、張業、杭州廣灃啓鳴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杭州桐錦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分別持股56.2878%、12.8571%、9.1684%、9.0757%、4.2857%、4.1626%、4.1626%。

其中,大股東泛亞潤升又由張伯良、其妻子葉如君、其子張業分別持股41%、39%、20%。三股東里面還有張伯良兒媳姚蕾(張業的配偶)的身影。據瞭解,張業和姚蕾爲中國國籍,但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

早在2021年,泛亞衛浴披露招股書,擬在深市主板上市。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泛亞衛浴的營業收入分別爲7.43億元、8.09億元和11.02億元,淨利潤分別爲0.36億元、0.85億元和1.27億元。招股書顯示,2020年,泛亞衛浴毛利率有所下降,且在2018-2020年,毛利率均低於行業均值。

另據招股書披露,泛亞有限成立於2002年12月,註冊資本爲108萬美元,由葉如君、張魯蒙、惠邦有限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惠邦有限出資32.40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的30.00%。

證監會在2021年12月10日對《杭州泛亞衛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中(以下簡稱“意見”,原文另附文末),就“規範性問題”、“信息披露問題”以及其他諸如薪酬、財務數據、成員關係等證監會要求進一步說明的問題。其中涉及“規範性問題”26條、“信息披露問題”7條、“與財務會計資料相關的問題”5條,問題合計多達38條。

其中,證監會要求泛亞衛浴(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按照《招股說明書》準則的要求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主要工作曾經經歷,註明起迄時間,實際控制人張伯良擁有企業領導、黨政機關領導的工作經歷,是否在擔任公職期間從事投資行爲,張伯良、張魯蒙是否在擔任國有、集體企業領導職務期間自己或者通過近親屬從事同類或者上下游經營行爲,相關投資行爲是否符合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黨紀政紀的要求,是否損害國有、集體企業利益。

並補充披露從入股發行人至轉讓股份期間,惠邦有限、惠邦貿易是否爲有效存續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相關民事行爲是否合法有效,請列明香港法律依據,惠邦有限、惠邦貿易是否實際出資,是否替實際控制人代持股份,惠邦有限惠邦有限被剔除解散的原因,在被剔除解散期間仍享受臺港澳僑投資企業優惠政策的原因,在被剔除解散期間仍向發行人增資的原因,相關出資來源,張魯蒙、香港居民李果基在持股5、6年後,仍以出資額原價轉讓其股權的原因和合理性。

此外,張勁爲張魯蒙之子,董事之子監事能夠獨立公正履職,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覈查並發表意見。

緊接着,泛亞衛浴IPO審覈於2022年3月4日被證監會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