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有法可依!《黑龍江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出臺

央廣網哈爾濱12月25日消息(記者龐淼)12月24日閉幕的黑龍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該條例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據瞭解,這部條例將對反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救助等予以具體規範,婦女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可撥打12338熱線求助,婦聯將協調有關部門爲受害人提供綜合維權關愛服務。

條例規定,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可以通過撥打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到居住地或者家暴發生地婦聯進行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其中撥打熱線電話是最便捷的求助方式。接到關於家庭暴力的投訴後,婦聯組織會按照《婦聯組織受理家庭暴力投訴工作規程(試行)》,詳細瞭解基本事實、求助意願,評估判斷求助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險程度,調查瞭解情況,做出分級處理,對於初次遭受家庭暴力且情節較輕的,通過提供法律建議、心理輔導、婚姻家庭關係指導和糾紛調處、社工服務、困難幫扶等形式,爲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幫助,告知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對於已經造成人身傷害或具有現實危險性的,或者雖然情節較輕,但多次遭受家庭暴力的,婦聯組織會協助受害人依法反映訴求,支持其報警求助、進行傷情鑑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援助和庇護救助等,對於嚴重的特別是有致命危險的家庭暴力投訴,或者本人及其近親屬面臨人身安全威脅的,婦聯組織會協助就醫、並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協調有關部門爲受害人提供綜合維權關愛服務。

婦聯組織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將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無法提出庇護請求的,婦聯可依法代爲申請、提出或指導其近親屬代爲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提出庇護請求。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幫助協調法律援助機構予以支持。

婦聯組織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後,將協助執行,配合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等定期回訪、跟蹤記錄,期滿向人民法院反饋,發現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向人民法院反饋情況,幫助受害人及時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聯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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