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集團留容18歲少女媒介交易 散佈全國14名嫖客被拘提

彰化地檢署破獲犯罪集團販毒、還收容18歲少女,媒介性交易。(彰化地檢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地檢署接獲高中職在校學生參與販毒集團,投入偵辦,於發現除了販毒,還在員林市的犯罪組織地點,查扣手槍和子彈,並留容 18歲少女,利用通訊軟體媒介不特定男客性交易,大賺其錢,除了將4名成員羈羈押,並將散佈全國各地之14名嫖客一一拘提到案。

彰化地檢署襄閱吳宇軒表示,檢察長洪家原接獲在職高中生販毒,爲遏止演化爲校園毒品案件,由緝毒專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偵辦;檢察官童志曜去年11月18日將陳姓、嚴姓成員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繼續溯源追緝。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與檢察官吳文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及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在員林市南昌路某處之犯罪組織地點,當場查扣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2顆,將首謀之一劉姓男子拘提到案,向法院聲押獲准後。

今年1月5日拘提販售槍彈之胡姓男子到案,隨即又於1月10日將在逃之另一首謀李姓男子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其後又全面清查毒品流向,同步開展「槍砲」、「販毒」及「性剝削」三個面向溯源清查,將組織首謀及其成員共4人全數羈押。

檢警還進一步發現,這幫犯罪集團,利用各種通訊軟體,張貼性交易訊息,並開line「魚魚報班」羣組各之少女約定之價格、時間、地點;每次收費5000元,少女分得2000元,其餘由成員瓜分,檢方依搜索取得的資料,將與未滿18歲少女爲性交易而散佈全國各地之14名嫖客一一拘提到案。

今年1月5日拘提販售槍彈之胡姓男子到案,隨即又於1月10日將在逃之另一首謀李姓男子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其後又全面清查毒品流向,同步開展「槍砲」、「販毒」及「性剝削」三個面向溯源清查,將組織首謀及其成員共4人全數羈押。

吳宇軒指出,犯罪集團首謀2人均未滿30歲,成員甚至有未滿20歲,爲求快速致富,在短時間內即涉犯發起主持指揮犯罪組織、持有具殺傷力之槍彈、販賣第三級毒品的咖啡包及彩虹煙、媒介容留未滿18歲少女爲性交易等重罪,甚至召募未滿18歲之在學少年加入犯罪組織,將黑幫勢力伸入校園, 3月6日偵查終結,將在押被告李、劉、陳、嚴等4人一併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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