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評論員:守護正義的人更需要正義的守護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一名37歲女法官慘遭殺害的消息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據郾城法院8月12日發佈的通報稱,8月7日傍晚,該院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黨某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而行兇者系其所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當事人。
從通報的情況來看,王佳佳在辦理案件時,無論是在程序方面還是在實體方面,都符合法律規定,且支持了當事人的合理訴求。然而,案件當事人僅僅因爲自己的訴求未被全部支持,便心懷怨恨,行兇殺害法官。這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褻瀆,必須予以嚴厲譴責,必須依法嚴厲懲處。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每個人都要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哪怕是對法院裁決有意見,也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更何況,法官擔負着行使國家審判權的職責,其人身安全和職業尊嚴事關人民法院審判職能的正常履行,任何侮辱、誹謗甚至傷害法官的行爲,都是對法律的踐踏。就這起案件來說,我們相信有關部門會依法辦理,嚴懲行兇者。這起案件也提醒我們,守護正義的人更需要正義的守護,要切實維護好包括法官在內的廣大政法幹警的合法權益,保障政法幹警依法履職。
要進一步健全政法幹警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和受到侵害的救濟保障機制。要依法懲治侵害政法幹警合法權益的行爲。對依法履職的政法幹警打擊報復造成人身傷害的違法犯罪行爲,更要依法嚴懲。要加強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對政法幹警自我保護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政法幹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要堅決依法查處妨礙、報復政法幹警依法履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爲,完善不實舉報澄清等制度,嚴肅處理通過散佈張貼不實材料、泄露個人信息隱私以及對政法幹警及其親屬實施辱罵、恐嚇、攔截等不法行爲,切實維護政法幹警的人格名譽和職業尊嚴。要完善政法幹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強化職業風險保障,完善撫卹優待政策,落實帶薪休假、調休輪休、心理疏導等機制,出臺更多保障政法幹警身心健康的舉措。
要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意識,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環境。要引導全社會樹立權利與義務、個人自由與社會責任相統一的觀念,糾正法不責衆、濫用權利、講“蠻”不講法、遇事找關係等思想和行爲。要建立健全對守法行爲的正向激勵和對違法行爲的懲戒制度,健全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機制。要完善激勵制約機制,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風尚。
要加強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要加強社會成員的心理諮詢和引導,引導人們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得失和榮辱,把個人價值取向與社會發展需要有機結合起來。要強化社會心理風險預警與處理機制,提高社會心理的危機干預和疏導能力,爲相關人羣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和干預,最大限度避免因心理失衡、情緒失控等問題引發惡性事件。
司法權威不容挑釁。這起案件警醒全社會,任何時候都要理性表達意見訴求、依法實現權利救濟,唯有如此,才能共同營造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才能實現公平正義。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