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綠能 議員批宣傳不足

李建昌指出,不少縣市都開始推廣綠色廠房和陽光社區,去年六都向能源局申請太陽光電設備件數表,臺南市居首位,有1058件申請案,高雄市有557件、臺中市有221件,桃園市和新北市分別有126件和76件,反觀臺北市僅18件,在六都中敬陪末座。

他進一步說,都發局近年推動「社區既有建築物綠屋頂及綠能社區改善工程」,2013年全年補助5案、75萬,之後竟連續兩年掛零,今年預算編列1010萬,覈定施工僅2件,成效實在太差。

此外,中央爲鼓勵全國推動綠能、申請太陽能光電設備,規定1000瓩以下的屋頂設備,可由地方政府委辦。李建昌不滿表示,北市竟以「成本效益不高、發電效率不好」爲由,不參加委辦計劃,害得民衆只能透過業者得知相關申請補助辦法。

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解釋,申請綠屋頂或綠能社區改善,主要是看民衆意願,因市府僅補助49%經費,剩下51%須由社區自付,加上綠屋頂改善須減碳5%,綠能社區則須達綠建築合格級標章,在種種門檻下,不易取得社區共識。

洪德豪強調,南部有配合違建政策,輔導違建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後就地合法,北市並無相關措施,加上天候條件也有差別,申請數自然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