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禾意集團為偽合作社 內政部:列重點稽查對象
媒體報導,承攬政府長照業務的禾意集團是「僞合作社」。內政部今天說,已行文請禾意勞合社依勞動法規辦理,並列爲今年度社務、財務重點稽查對象,若違反合作社相關法令將依法查處。
鏡週刊報導,涉嫌以人頭違法套領公帑,枉顧勞工權益且後續遭爆涉嫌詐領防疫獎金的「禾意集團」,長期以「僞合作社」形式,違反政府勞動法令經營相關業務,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做出認證判決,審認禾意集團所屬勞動合作社確實是「僞合作社」。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透過新聞稿表示,已依法院判決結果,今天行文請「有限責任臺灣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禾意勞合社)」依照相關勞動法令規定辦理,以保障勞動者權益。
內政部合團司說,另將禾意勞合社列爲今年度社務、財務重點稽查對象,並將邀集勞政單位共同實地稽覈,如果有違反合作社相關法令,將依法查處,至於違反其他規定,則由各該法令權責機關予以裁罰。
內政部合團司表示,本件勞工權益爭議案,是源於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承攬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清潔及傳送服務,違反勞動基準法經新竹縣政府處以新臺幣2萬元罰鍰,後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禾意勞合社所提的行政訴訟。
內政部合團司指出,依合作社法規定,內政部是合作社社務及財務的主管機關,至於事業的經營則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指導及監督。有關合作社員與合作社間是否具僱傭關係,應由勞政單位依具體事實綜合認定,本案已函請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依勞動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