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重罰5億歐元 谷歌要上訴

谷歌表示此罰款不成比例,忽視他們爲達成協議所做的努力,因此將提起上訴。圖/路透

網路巨擘谷歌今年7月遭法國競爭管理局重罰5億歐元(約5.91億美元),原因在於該公司違反命令、未與當地出版商洽談內容付費協議。谷歌1日表示,此罰款不成比例,忽視他們爲達成協議所做的努力,因此將提起上訴。

各國政府對於谷歌、臉書等網路平臺施加越來越大壓力,要求這些科技公司與新聞媒體分享更多收入,畢竟他們大量使用後者產製新聞。法國監管機關日前針對谷歌開罰,便是基於保護新聞版權的主張。

谷歌法國主管米索非(Sebastien Missoffe)指出,他們不同意此案部分法律要件,認爲罰款不成比例,忽視谷歌在達成協議與遵守新法方面付出的努力。

米索非表示:「我們將繼續努力解決此事並達成協議,包括擴大向1,200家媒體出版商報價、釐清我們合約內容,並因應法國競爭管理局要求分享更多數據。」

法國競爭管理局週三表示,谷歌上訴將交由巴黎上訴法院審理判決,但這無法改變該公司必須支付罰金的事實。

今年7月,法國競爭管理局指控谷歌違反2020年4月命令,包括該公司未就新聞版權與出版商協商,以及不願向出版商提供充分資訊,好讓後者評估收取費用等,因此祭出重金罰款。

該機構當時要求谷歌須在兩個月內與出版商協商並提出補償辦法,否則恐再面臨每日最高90萬歐元罰款。今年2、3月時,谷歌已與美國數家媒體達成付費協議。

社羣平臺是否該爲出版商製作的新聞付費、如何付費,已成各方近日辯論重點。出版商主張,新聞乃是使用者瀏覽這些平臺的誘因之一,因此獲得後者部分營收理所當然。但平臺業者認爲,他們每個月導引巨大流量至新聞網站,有助於提升新聞網站的瀏覽量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