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瘋馬秀 險遭警要求側錄、貼胸貼

開展‧藝術商業特展大解密:臺灣展演20年全紀錄(時報出版)

2010年,兩位音樂界好友張龍雲老師及史擷詠老師,找我提出了大膽的計劃,邀請法國三大秀之一的「瘋馬秀」來臺演出,我曾經在巴黎看過這個秀,精彩絕倫、心跳指數破錶,但腦中聲音馬上響起:保守的臺灣政府會同意上空秀在臺北演出嗎?

瘋馬秀(Crazy horse)由法國人貝赫納汀(Alain Bernardin)創立於1951年,與麗都(Lidos)、紅磨坊(Moulin rouge)並稱法國三大秀,包括時尚大帝Karl Lagerfeld、Prada掌門人Miuccia Prada、義大利頂尖服裝設計師Roberto Cavalli都曾相繼爲瘋馬女郎設計表演服裝,紅底鞋設計師Christian Louboutin也親自打造專屬舞鞋,超現實主義大師Salvador Dali爲瘋馬秀設計其經典橋段之紅脣沙發,都是名噪一時的跨界合作;而瘋馬秀不走大型康康舞路線,採精致、小型的演出,挑選身材一流的專業舞者,搭配現場時尚的聲光效果,呈現光影舞姿交錯的絕美畫面,包括美國總統約翰.甘乃迪、史帝芬.史匹柏、瑪丹娜等名人看過後都讚不絕口。

做國際巡演最核心的工作之一,就是要讓表演團隊順利來臺。先從蒐集過去案例開始,找到過去勞委會(現爲勞動部)曾覈准過幾檔外籍上空表演者的工作許可證,包括2005年的拉斯維加斯上空綺幻歌舞秀、2006年夜巴黎法國上空歌舞秀、2010年的馬伯樂國際歌舞秀。有前例可循,勞委會很快就同意了舞者入臺工作證的申請,因此等到與國外簽好約後,馬上展開預售票的宣傳。

沒想到預售新聞一曝光,就是夢魘的開始!馬上有立法委員借題大作文章,質詢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上空秀可否在臺演出?結果部長的回覆,直接上了隔天《蘋果日報》的標題「瘋馬秀即將來臺演出,江宜樺表示:有猥褻行爲將取締」,任誰看了都會覺得這個秀是違法的吧?而勞委會馬上見風轉舵,通知我們由於表演已引起社會關切,需要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才能同意演出。

所有的預售票只能先停止販售、宣傳也被迫中斷,一切須等到審查結果出來才能繼續。勞委會邀集法務部、文建會、移民署、警政署、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及相關學者等,初步就送審影片內容進行審查。據說會議上,有推動兩性平權的委員表示,憑什麼男性就可以露點演出,女性就不行?也有委員強調,瘋馬秀是法國的三大秀之一,享譽國際,不應把它當做低俗的脫衣舞秀看待。最後勞委會通過覈准演出。

接下來換成警方關切。當時演出的地點ATT 4 Fun隸屬臺北市信義分局,開演前我就接到分局長來電,表示雖然演出已獲勞委會許可,不過一旦有問題仍然會怪罪基層人員,因此希望能在頭幾場演出到現場錄影蒐證,影片再交由檢察官確認沒有「猥褻行爲」就可以。雖然非常不願意,在幾經協調後只好配合警方,拜託警察穿便服在旁側錄,否則真像回到幾十年前抓「小電影」的場景了。

才與信義分局協調完,轄下的三張犁派出所又來電,說法大致跟信義分局差不多,表示出事了會怪罪給基層,最後的結果是「建議」瘋馬女郎要貼胸貼!這簡直把我們逼瘋,立即與集團內部高層溝通,決定讓媒體報導相關新聞,隔天《中國時報》、yahoo新聞都轟警方太離譜,最終才以不需蒐證、不用貼胸貼收場,讓演出順利舉行。(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