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陪嫁一套婚房,婆婆要她把主臥室讓大姑姐住,兒媳:那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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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成語叫“鳩佔鵲巢”,意思是斑鳩笨拙不會搭窩,就強佔喜鵲的窩來住。原指女子出嫁,以夫家爲家,後來比喻強佔別人的居所或產業。

生活中鳩佔鵲巢的情況挺多的,有些人很無恥,明明不是自己的住處,卻要強硬地霸佔着。遇到這種情況時,主人一定要態度強硬,要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對於這種鳩佔鵲巢的人,不能心軟,否則他們會得寸進尺,越來越過分的。現在的房產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對方不講理,想要強硬佔有,那你就要用法律的手段來捍衛自己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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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陪嫁一套婚房,婚後第二年大姑姐離婚了,因爲沒地方住,她就帶着孩子回孃家來。婆婆要兒媳把主臥室讓給大姑姐住,兒媳不同意,婆婆和大姑姐就責怪兒媳,兒媳氣得對老公說:那離婚吧!

這是發生在劉一蓓家的事情,因爲劉一蓓不同意大姑姐母女倆睡主臥室,老公又不想離婚,所以最後婆婆和大姑姐母女只能搬出去了。下面我們來聽聽他們家的故事。

自述人:劉一蓓

年齡:28歲

職業:秘書

城市: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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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認識時,公公還健在,那時公婆在菜市裡租了攤位賣菜,雖然不是很富裕,但小日子還可以。婆家原本是在農村的,後來公婆到城裡來打工,一家人就搬到城裡來了。鄉下的老房子因爲沒人住,就越來越破了。

我和老公戀愛半年後,有一天公公覺得身體不舒服,就去醫院看病,結果查出來得了癌症。這個晴天霹靂讓一家人又驚訝又難過,接下去婆婆沒法賣菜了,只能轉讓了攤位,然後陪着公公去治病。

父母讓我跟老公分手,可我和老公的感情很好,我覺得覆水難收了。再說是他父親生病,又不是他生病,我不能因爲他家有點事,就隨隨便便跟他分手了。

公公進行了手術,切除了腫瘤,又接受了化療,我們以爲他會一天天好起來的。可後來腫瘤復發了,還轉移到了別的地方,情況就一天不如一天。

爲了救公公的命,婆婆把準備爲我們結婚用的錢都花光了,最後公公還是撒手而去了。所以到我和老公結婚時,婆婆已經沒錢給我們買婚房了,我父母就給我陪嫁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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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我和老公住在我的那套陪嫁房裡,婆婆住在他們原來的那套兩室一廳裡。因爲公公的去世,婆婆一直鬱鬱寡歡的,老公和我結婚後就從家裡搬走了,所以家裡就剩下了婆婆一個人,婆婆就特別孤獨和難過。

我們結婚三個月後,老公跟我商量,能不能把婆婆接來一起住?這樣的話,一來婆婆的心情會好一些;二來婆婆可以把老房子出租掉,賺一些租金。現在婆婆一個人沒法去賣菜,沒有收入了,家裡的存款又花光了。

老公還說,婆婆跟我們住在一起,她可以幫我們做家務,等我們有了孩子後,還可以幫我們帶孩子。我覺得老公說得也有道理,婆婆就一個兒子,大姑姐早已出嫁,那婆婆肯定是靠着我們生活的,所以我同意了。

可自從婆婆搬到我們家後,大姑姐就三天兩頭來了,還帶着她兩歲多的女兒。孩子吵吵鬧鬧的,總是把家裡弄得一團糟,婆婆和大姑姐都很疼孩子,誰也捨不得罵孩子,孩子就肆無忌憚的。

大姑姐和她老公關係不好,夫妻倆老吵架,所以她總是來找婆婆訴苦。當初是公婆讓她嫁的這個男人,現在這個男人對她不好,婆婆就又是心疼她,又是覺得對不起她,所以特別向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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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只過了三個月兩人世界,現在家裡亂哄哄的,我心裡挺不爽的,但又沒辦法。這樣的生活勉強過了一年後,大姑姐終於離婚了,孩子跟了她。因爲沒住的地方,大姑姐帶着孩子來投靠婆婆,婆婆自然接納她了。

我們的房子是三室一廳的,我和老公睡主臥室,婆婆睡次臥室,另一間房間做了書房。現在大姑姐抱着孩子來了,哭哭涕涕的。婆婆讓她們母女住下來,我雖然心裡不樂意,但也不能趕她們走。

老公私底下求我,說他姐現在是最困難的時期,我們不能見死不救。大姑姐是暫時來住一下,過渡一下,過些日子就會搬走的,讓我多包容一下。

既然這樣,我還能說什麼呢!所以我就去把書房裡的東西,搬到我們臥室裡去。我是每天要在電腦上工作的,現在搬到臥室裡,臥室裡連書桌都放不下。

沒想到婆婆突然提出來,讓大姑姐母女睡在主臥室裡,讓我和老公睡書房裡。理由是主臥室在陽面,能曬到陽光,書房在陰面,曬不到陽光,不利於孩子成長。大姑姐這一住,是要長住的,所以不能湊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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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我不答應了,大姑姐母女倆本來就是客人,竟然要反客爲主,還想要長住。她的孩子需要陽光,難道我就不需要陽光了嗎?我是在備孕階段,我也要住得好一些的,否則怎麼孕育健康的寶寶?

因爲我不同意,婆婆和大姑姐很不高興,就去跟我老公打報告。老公很爲難,來跟我商量,讓我看在他的面子上,不要跟大姑姐爭了,大姑姐也挺可憐的。

婆婆和大姑姐見老公站在她們那邊,腰桿就硬了,非要我搬書房裡去住。婆婆和大姑姐還動手搬我牀上的東西,我很生氣,就跟她們吵起來。老公又向着她們,我就對老公說:“你非要這樣,那離婚吧!”

聽到“離婚”兩字,老公纔不吭聲了。現在吵成這樣子,我再跟婆婆和大姑姐住在一起,肯定沒法相處了,所以我索性要求婆婆和大姑姐搬走了,如果老公不同意,那就離婚。

老公不想離婚,只能讓婆婆和大姑姐母女搬走了。後來,婆婆讓老房子裡的租客搬走了,她帶着大姑姐母女,搬到了老房子裡住。

結語:

兒媳陪嫁的房子,這屬於兒媳的婚前財產,兒媳有絕對的所有權。兒媳讓婆婆住進來,是看在老公的面子上,是爲了這個家庭的整體利益。

大姑姐離婚後無處可住,投靠弟弟家,弟弟家是要幫她一把的。手足親情血濃於水,在困難時刻,兄弟姐妹一定要互相幫助。但不能把別人的幫助當成理所當然的,更不能得寸進尺,每個人都要明白自己的立場。

劉一蓓的大姑姐住到弟弟家,這已經有點不妥當了,她還想要睡主臥室,這完全是鳩佔鵲巢,弟媳當然會不高興的。婆婆心疼女兒,認爲給女兒找錯了對象,覺得對不住女兒,就想彌補女兒,可也不能犧牲兒媳的利益來彌補女兒的。

親人之間是要識相的,不要提出過分的要求,這樣大家才客客氣氣的。一個大家庭要和睦團結,必須要大家共同努力,每個人都要學會換位思考。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注於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爲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