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違規闖紅燈 里港警28日起連3天執行取締專案勤務
▲里港警分局28日起至連3天執行取締闖紅燈執法專案勤務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里港警分局轄因近期交通事故有升高之趨勢,經分析事故肇因,以路口交岔撞及未遵行相關標誌、標線事故居多,以路口不停讓及「闖紅燈」佔非常高的比率,爲展現守護路口交通秩序與安全之決心,里港警分局將於易發生肇事之路段及違規闖紅燈之路口持續規畫惡性違規大執法。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指出,於上週所執行之路口不停讓執法勤務,總計取締違規件數共120件,爲持續這次取締重點爲路口闖紅燈,爲有效降低闖紅燈所造成之嚴重交通問題,將利用「交通事故化處理系統」等數據,分析歸納轄區易發生事故之熱區、熱時,並自8月28日起至同月30日止,實施爲期3天取締闖紅燈執法專案勤務,精準執行交通執法作爲。
他提醒民衆「紅燈不闖、黃燈不搶、綠燈不衝」,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紅燈右轉-機車及小型車處罰鍰600~900元,如果是闖紅燈的話,違規罰鍰金額則較高,機車處罰鍰1,800~2,700元,小型車處罰鍰2,700~4,000元,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害人害己又傷了荷包。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溫基興則於24日在九如鄉慈玄宮紙風車集會活動會場,對於大執法取締及重點做交通安全宣導,特叮囑民衆切勿闖紅燈、駕駛汽機車須戴安全帶(帽)及加強自我防禦駕駛之觀念,導正民衆駕駛及用路習慣,進而減少發生交通事故。
溫分局長呼籲,民衆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進入路口一定要特別小心務必遵守號誌,行經路口如遇號誌轉爲黃燈時,意味警告駕駛人路權即將消失,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減速煞車,切忌催油門,另汽車須注意勿佔用機車停等區,里港警方將針對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執法,營造安全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