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3P性虐同居女友致死 出獄後約妹飯店開毒趴遭逮

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到現場埋伏,警方見宋男出現便上前查緝。(翻攝畫面)

警方見他所有之保溫瓶有異,果然在容器底部查獲其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2包(總淨重3.81公克)、安非他命3包(總淨重2.33公克)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淨重3.55公克)。(圖/警方提供)

警方見他所有之保溫瓶有異,果然在容器底部查獲其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2包(總淨重3.81公克)、安非他命3包(總淨重2.33公克)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淨重3.55公克)

新北市1名宋姓男子,16年前曾以電擊、水管抽打等殘忍手法將同居人黃姓女子性虐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他在黃女命危時主動撥打119送醫,沒殺人意圖,改以傷害致死罪判處15年半。2020年宋男獲假釋出獄。

48歲宋男16日在交友軟體亂槍打鳥,主動找妹聊天,並暗示「有毒品」,邀約正妹到飯店同樂,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到現場埋伏,警方見宋男出現便上前查緝。

宋嫌見員警出現一臉錯愕,警方見他所有之保溫瓶有異,果然在容器底部查獲其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2包(總淨重3.81公克)、安非他命3包(總淨重2.33公克)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淨重3.55公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另宋嫌遭查獲前有駕車行爲,是否屬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待尿液檢驗結果確認後續行偵辦。

據瞭解,宋男2008在與陳女、黃女同居期間,除無償提供安非他命予黃女施用外, 2008年10月至11月23日止,在同居處所,接續將黃女綁於椅子淋溼,或以黑膠帶在黃女身上黏綁鐵片或鐵筷,藉由電線連接電源或直接持電擊棒電擊黃女身體;或以水管抽打、香菸燙黃女身體;或命黃女身穿機車安全帽及護具,由宋男恣意以拳腳毆打,藉以發泄情緒或取樂。

因此造成黃女頭部額頂頸部及右側頂部有鈍挫傷、雙顳額葉基部左右有硬腦膜下腔出血及血塊披覆、雙大腿外側多處鈍器傷等傷害。於2008年11月24日上午7 時10分許送醫搶救後不治。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他在黃女命危時主動撥打119送醫,沒殺人意圖,改以傷害致死罪判處15年半。而宋母被依滅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士林分局呼籲,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輕則傷身害命,重則造成家庭破碎、社會動盪,如有發現請即向警方報案,讓毒品無所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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