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一小時才下車!林秉樞施暴高嘉瑜出庭 見媒體拒現身

林秉樞(圖左)施暴立委高嘉瑜,臺灣高等法院30日傳訊他,他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林偉信攝)

林秉樞(圖左)施暴立委高嘉瑜,臺灣高等法院30日傳訊他,他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林偉信攝)

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案,去年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林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判囚8月,臺灣高等法院30日傳訊他,他開庭前提早1個半小時搭計程車到高院,一看到媒體他不下車,在附近等侯近1小時纔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對於記者的提問他不發一語。高院以不公開方式審理。

一審認定,林在2021年9月與高女視訊時,曾竊錄截圖9張裸照,11月他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節目時「鬥內」留言恐嚇,還在馥都飯店對高施暴,登錄高的臉書貼出「小馬送我的勞力士手 表,真的很開心」等圖文,假冒高傳訊,甚至要求高寫下自白書。

數日後林秉樞在母親靈堂逼迫高女下跪、拉扯頭髮,甚至擔心惡行 被媒體揭發,持私密影像、錄音檔等物恐嚇高,他還要求女助理P圖僞造存款交易明細。

一審依竊錄、傷害、誹謗、僞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7大罪狀,一罪一罰下共判刑13罪,除傷害判刑8月,其餘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併執行2年2月,都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