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車歸戶 1張單最多可繳5車牌照稅

202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射擊國手吳佳穎(右)擔任宣導大使。(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吳靜君臺北傳真)

4月起開始繳交車輛使用牌照稅,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名下有多輛車,可以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同一縣市全部車輛歸戶爲1張牌照稅。每張繳款書最多可達5筆車號,就不用收到5張繳款書了,但是如果有6臺則會收到2張繳款書。

財政部表示,申請方式分爲線上和書面申請,線上申請的話可以到「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請歸戶,或填寫申請書到地方申請機關申請,並勾選以紙本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歸戶資料。

納稅義務人應在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期適用,以今年4月開徵牌照稅爲例,應該在1月31日前提出;但是今年4月之後才提出申請者,要明年4月纔可以適用。此外,已經申請歸戶的縣市,如果民衆新購、新取車輛,稽徵機關也會逕行歸戶,民衆就不用另外申請。

財政部表示,使用牌照稅繳納時間到4月30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就會被加徵1%滯納金,最高到10%。財政部也提醒,交通工具如果不使用,記得向監理機關申報停駛,因爲使用牌照稅是按實際使用日數課徵,停駛期間可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說明,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輛,滯納期滿後到當年度12月31日,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了要補繳欠稅外,還會被處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車輛如果逾期檢驗,被監理機關注銷牌照,被查獲行駛或停放在公共道路,補繳稅之外還會被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民衆應該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