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點外賣被抓,我可以去曝光他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my、pc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方面,你可能認爲這種行爲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另一方面,你可能又擔心這會侵犯他的隱私權,並可能帶來法律上的後果。

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她是否有權利公開他點外賣的這一行爲?

這樣的曝光是否道德?又或者,她應該尋求其他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你有什麼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