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惡意舉報教師說不!
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同營造一個充滿愛、尊重和理解的教育環境。
近年來,人們對師德師風等教育話題頗爲關注。但由於成本小、門檻低、渠道廣,少數學生或家長隨意舉報老師的情況逐漸多發、頻發,其中不乏惡意捏造。
誰還敢管教學生?山東濰坊,7歲男孩上書法課時和同學打鬧,女老師制止後讓他站立20分鐘,事後家長以老師體罰爲由,向教體局寫信投訴,在教體局的主持下,老師賠償1000元后雙方達成和解,不料家長又將教體局訴至法院,要求對培訓機構和老師作出行政處罰,法院審理後這麼判!
(案例來源:昌樂縣法院)
王濤只有7歲,是個調皮的小男孩,父親王波爲培養他的興趣愛好,安排他在暑期參加書法培訓,事發當天上午11時35分許,王濤在課堂上與鄰桌同學打鬧。
培訓機構的老師李慧,爲維護教學秩序予以制止,並口頭讓王濤站立,直到11時55分下課才結束,當天王濤回家後,就把此事告訴父親王波。
王濤稱自己在培訓機構教室內,因調皮而被老師罰站,罰站期間因體力不支不斷變換罰站姿勢,該狀況持續20分鐘左右,在王濤不再調皮的情況下,當事老師仍不依不饒。
王波對這個獨生子非常寵愛,兒子自己都不捨得管教,卻被老師罰站,王波遂以李慧的上述行爲嚴重損害王濤人格尊嚴,構成體罰、虐待兒童等爲由,向縣教體局寫信投訴此事。
教體局接到舉報後高度重視,當日就立案,並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通過了解學生和有關教師,調取監控錄像等查清事實,並形成調查報告。
教體局認定李慧管理教育學生的方式方法欠妥當,經集體討論決定,作出《調查處理意見》,對教育機構及校長批評教育,並責令教育機構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教育機構當天作出《關於對李慧老師的處理決定》,給予李慧扣除當月獎金,取消本年度評優,認真反省並作出深刻檢討的處理。
同日,在教體局的主持下,李慧向王濤賠禮道歉,並支付1000元,王波出具收到條一份,載明:“今收到1000元,收到款項後,不再以任何形式詆譭和影響學校的正常辦公秩序及在外聲譽,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張任何權利。”
不料不久後,王濤又到法院起訴,稱事發當天下午,王波投訴至教體局後,工作人員未進行取證和調查工作,僅僅查看監控視頻。
在教體局工作人員的主持下,李慧向王濤進行道歉,並支付1000元,由王濤的法定代理人簽收,王波發現收到條上有“原告法定代理人不得再法律追訴第三人”的表述時提出異議,工作人員稱這是教體局的意思。
王濤表示,教體局查處的行政行爲違法,在行政調解活動中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請求責令教體局履行職責,依據教育管理法規對培訓機構和老師進行行政處罰。
那麼,法院會如何判決?
1.從本案證據看,李慧的行爲構成罰站,但綜合考慮事件的起因系課堂打鬧、罰站時間較短、未實施打罵、並無明顯損害後果等情節
2.關於王濤提出的該調查處理意見未送達王濤的主張,雖程序上存在瑕疵,但亦不構成該調查處理意見無效的事由,故該調查處理意見並無明顯不當。
3.關於教體局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問題。
教體局出具的收條,是王濤法定代理人王波本人書寫,且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王波受到脅迫或強制,亦不能證明教體局在組織調解過程中有違法和濫用職權的行爲。
綜上,判決駁回王濤訴求,對此,你怎麼看?
西南某基層教育局提供的臺賬顯示,2024年1至8月,該局共收到128條舉報教師的信息,經調查,僅7起舉報基本屬實。不實舉報中,不乏惡意舉報,如編造教師體罰、辱罵學生等情節。
《半月談》雜誌調查發現,現實中舉報教師的理由可謂五花八門。除“管教學生”外,還包括作業佈置得“太多”或“太少”、對學生太溫柔或太嚴格、回覆信息太晚、當着學生吃外賣和沒經驗帶不好班等。還有教師因學生在班上丟了一塊橡皮被舉報。
濫用舉報危害多
毋庸置疑,舉報是家長和學生維護自身權益、監督學校教學行爲的途徑之一,只要舉報內容屬實,訴求正當,就無可厚非。同時,正常的監督有利於督促學校、老師改正教學中的不當行爲。
但如果濫用舉報,對老師“挑三揀四”,甚至惡意歪曲事實,誹謗詆譭教師,這顯然是走向了監督的反面。
現實中,極少數人濫用權利,造成的諸多不良後果卻需要所有人承擔:
一方面,隨意舉報導致部分教師的職業榮譽感、獲得感和責任感降低,在工作中變得消極。
老師們困於自證,選擇躺平,陷入“不敢管、不願管”的困境;在處理學生問題時,首先會衡量利弊,先保護好自己,再去管教學生。
另一方面,學校以及教師耗費大量精力回覆、應對各種舉報,也會影響正常教學教研。
特別是被舉報的教師,爲自證清白,不僅需要準備相關材料,還要承受不小的心理壓力,用於開展教學教研的時間和精力必然減少。
最後,不實舉報引發的師德負面輿情,會在網上形成貶低教師身份、詆譭教師專業能力、營造教師呆板印象的不良風氣,嚴重破壞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
隨意舉報教師,看似維護了自身權益,實則破壞了正常教育生態,阻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最終受影響最大的還是學生本人。正如有教師感慨——“跪着的老師,真的教不出站着的學生”。
讓舉報迴歸監督本位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要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保護好教師的合法權益,讓他們全心投入教育事業,挺直腰桿育人,就必須及時止住舉報濫用之風。
首先,明確舉報主體權責,完善舉報流程機制。通過制定明確的舉報標準和受理條件,設定舉報門檻,要求舉報人提供必要的佐證信息,保障舉報的合理性和正當性,並建立初步審查機制,對那些明顯失實、無理的舉報予以駁回。
其次,及時公開澄清不實舉報,爲涉事教師正名。遭受舉報後,即便查證不屬實,相關教師的職業榮譽感、獲得感仍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對於那些查證不屬實的舉報,學校要積極爲教師正名,同時,對涉事教師加強關心、關愛,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走出低谷。
此外,相關部門對“惡意舉報”也當及時予以懲戒,提高其肆意妄爲的成本。在這一過程中,學校不能和稀泥,更不能放任不管,必須站出來,幫助教師採用正當手段勇敢有力地面對各種惡意舉報和威脅。
最後,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家長、學生合理行使權利。一方面,要引導家長和學生合理行使監督權;另一方面,學校和教師也要給家長提供更多正常表達意見的渠道。
比如一些正常問題的反饋,不應該讓家長只能通過舉報途徑來反映,更不應該把原本正常的情況反饋都貼上舉報的標籤。現實中,有一些“舉報”可能只是家長意見和困惑的表達。
學校、教師和家長都是培育孩子的同行者,每一方都從大愛出發,認真負責,彼此理解,共同形成了正向積極的教育合力。
只有讓惡意舉報無路可走,才能讓教師卸下包袱、消除顧慮,以更加飽滿的熱情和心力投入到教學工作中去。
只有當教師們能夠安心教學、自主教學,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能力和創造力時,孩子們才能真正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感受到知識的力量和學習的樂趣。這樣的教育生態,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也是孩子們成長道路上最寶貴的財富。
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同營造一個充滿愛、尊重和理解的教育環境,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這裡茁壯成長,成爲社會的棟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