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在校門的兒童“星探”:我們不關心孩子,只關心……

最近,接孩子放學的付女士發現,學校門口多了幾個“不速之客”。

他們拎着攝像機,拿着話筒,自稱是某電視臺欄目組的記者,見到帶孩子的家長就上前問“是否接受採訪”。

對於這種“推銷”式採訪大多數家長是拒絕的。

同樣有此經歷的還有李女士。“我婉轉拒絕了一下,呱噠那臉就掉下來了。感覺他們根本不是真心喜歡孩子,就是應付。”李女士說。

在北京市中心甚至順義、房山等遠郊縣,幾乎每個城區的學校門口都有這樣的“記者”出現過。

這樣的“星探”大多是兩三個人一組,雖然出現在不同的地方,但有一個共同說辭:挑選合適的小朋友,讓他們上節目。

如果你答應了他們的要求,精心佈局的“陷阱”也悄悄裂開了一道縫隙。

一次偶然的機會,喬一進入到G傳媒少兒節目組外採團隊,跟着“記者”們出了一次外勤。

就是這次經歷,讓喬一近距離接觸到了所謂的少兒“星探”們,瞭解到他們真實的工作狀態。

以下是來自喬一的口述:

文 | 楚樵

編輯 | 喬珊

原以爲,在傳媒公司上班的都是科班出身,但在G傳媒,科班出身的很少,至少我接觸過的幾個人,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訓練。

我所在的團隊是外採組,主要負責外出挑選小演員來公司試鏡。

業內把這個崗位叫外採編導或者記者,業外也有人叫我們“星探”,名稱不同,但乾的都是一樣的活兒。

我是第一次接觸這樣的工作,上崗前公司安排了新人培訓。和我一起參加培訓的還有兩個男生,一個叫徐兵,以前是做銷售的,有豐富的地推經驗。另一個沒怎麼對話,但之前的工作也與銷售相關。

培訓我們的是一個高個子男生,看年紀三十來歲,頭頂扎着小辮子,據說是一個導演,大家都叫他Y導。

Y導是我在G傳媒見到的唯一一個還算有些專業素養的人,至少聽他給大家講東西還是挺有專業範兒的。

培訓是在一個會議室進行的。房間很大,前方拉着紅色條幅,寫着XX欄目小演員試鏡現場的字樣。後方牆上貼着幾張大幅海報,都是某電視臺少兒節目的宣傳照。

Y導讓我們在前排的座位坐下,除了我們三個,還有幾個在職的外採人員。

所謂的培訓並不是專業知識的培訓,而是告訴我們如何“採訪”,如何“拉人”。Y導找了兩個“老人”給我們做現場示範,一個負責與家長搭訕要聯繫方式,另一個負責攝像採訪孩子。

我和徐兵一個扮演家長,一個扮演孩子,先是配合他們示範,接下來就是模擬實戰。

我的悟性還可以,一次就通過了考覈。徐兵則有點緊張,演練了好幾回才勉強過關。

雖然有點着急,但Y導還是比較有耐心的。

“頭一回外採,不熟悉沒關係,前期你們先跟着學習,負責‘拉人’就行。看到家長帶孩子出來就攔住他們,問可不可以接受採訪,如果可以,就把他們交給帶你們的人。”他說。

“對孩子有什麼要求嗎?是不是要挑外形、長相和資質都比較好的?”我問。

“咱們不挑孩子啊,是孩子就行,只要不是殘疾,不是聾啞都可以。”Y導答。

就這樣,簡單培訓後,我被分配到一個外採組裡。組長劉香,二十八九歲,還有一個組員叫小敏,比她小几歲。

徐兵被分到另外一個組裡。當我們從會議室出來的時候,看到後面不知何時又多了幾十個人。

據說,這些都是公司的外採人員。每天出外勤之前,領導會要求他們進行一次“演習”,因爲大多數都是“新人”,入職久的也不過一個月左右,比如劉香和小敏。

“咱們出去是不是會有采訪車?是不是會帶很多設備?”第一次接觸傳媒行業,從未跟過組的徐兵看起來有點興奮,悄悄整理了一下白襯衫跟我說。

我看着門口易拉寶上支着的各種少兒節目海報說,“可能吧。”

但是,當揹着雙肩包,一身輕裝的劉香叫我出發的時候,我才知道,我和徐兵都想多了。

會議室裡見到的那些人,都已各就各位,三兩個人一組,奔赴不同的“戰場”。

外采地是北京各個區縣的中小學和幼兒園,目標對象是4~13歲的孩子。我們組的行進方向是朝陽區北部的一所公立小學。

劉香和小敏帶着我坐了一小時地鐵,又步行了一段距離才走到學校門口。

對於孩子的放學時間,她們已經瞭如直掌:三點半是一到三年級學生放學的時間,四點半是四、五年級學生放學的時間,五點半是六年級學生放學的時間。

劉香帶着我們挑了校門口旁邊的一處開闊地等待孩子們放學,這裡是學生回家的必經之路。

但是當“老師再見”的聲音在校門裡響起的時候,劉香猛然回頭,發現身後多了幾個穿着防彈背心,手持電棍的保安。

經驗告訴她,這個地方不能待了,保安是會阻止的。“走,去馬路對面!”劉香提起揹包,小聲跟我和小敏說。

終於見到孩子出來了。低年級的小學生個頭兒都不高,頭上戴着統一標識的黃色棒球帽,蹦蹦跳跳從校園裡跑出來。

按照劉香的吩咐,我負責“拉人”,如果有願意接受採訪的家長就交給她和小敏。

“家長您好,我們是少兒節目組的,可以採訪一下小朋友嗎?”我按照培訓時Y導教的話術跟家長搭訕。

雖然我的表達很流暢,說話也很自然,但其實,我的內心是在掙扎的。不知爲什麼,看到孩子們那些純真的臉,我有種當“人犯子”的感覺。

在跟劉香和小敏聊天的時候我得知,我們要做的並不是單純的採訪,真正的目的是:

通過“採訪”這樣的方式,要到家長的聯繫方式,之後會有專人跟家長聯繫試鏡,讓孩子有償上節目。

通不過篩選也沒關係,他們會讓你參加培訓,當然培訓也是要交錢的,上節目需要的MV也是要收費的。

劉香和小敏工作都很賣力,看到家長帶着孩子過來就往上“撲”,但是結果並不理想。第一撥兒學生放學的時候,我們只“採訪”到一個孩子。

大多數家長對這種街頭“採訪”是抗拒的,也有的會問一下哪個臺的哪個欄目,之後就婉拒了。

第二撥兒好一點兒,但也只是“採訪”了六個,加起來總數才七個,距離Y導要求的二十個的目標還差一大截。

劉香的情緒看起來有點低落,嘴上不停唸叨着又要捱罵了。小敏倒是沒有什麼情緒波動,她讓我拿着麥克風,自己拎着攝像機尋找新的“獵物”。

有路過的人看到我們的裝備,過來聊天,問我們是哪個電視臺的。我揚起麥克風上的圖標給他看,尷尬地笑笑沒有作聲。劉香趕緊接下話茬,告訴對方我們是做什麼的。

那一刻,我真想把手裡的麥克風丟到地上。這個話筒就像個恥辱柱,帶給我的只有羞愧。從開始“採訪”到現在,它一直都是閉麥狀態,而小敏手持的那個攝像機,也並沒有真實運轉,大部分時間都是白屏。

但是小敏並不在意。她不懂攝像,也不知道怎麼調整攝像機,卻一本正經裝作認真拍攝的樣子,讓小孩子們拿着沒有聲音的話筒對着沒有圖像的攝像機做自我介紹。

劉香則在一旁跟家長說,拍攝的視頻會交給節目組,讓導演挑選。

但我知道,這些視頻是不存在的,導演也永遠不會看到這些“採訪”。攝像機也好,麥克風也罷,都不過是裝腔作勢的道具而已。

他們要的只是記到本子上的電話號碼。這些電話號碼是劉香和小敏完成KPI的基礎數據。

要不到家長的聯繫方式,她們的後續工作就無法開展——無法約家長帶孩子到現場試鏡,無法向家長索要培訓費、製作費、服務費,當然也就不可能拿到收費提成。

三批孩子都放學後,“採訪”還是個位數,劉香急了,帶着我和小敏去附近的公園轉。

我們見到帶孩子的家長就過去“拉人”,甚至在大街上聽到孩子的聲音就立馬跑過去。

五點多,初冬的夜色已經籠罩了北京。寒風裡,劉香和小敏還在商量去哪兒才能找到更多可以接受“採訪”的孩子。

看着她們的背影,我第一次對“記者”這兩個字產生了懷疑。我敬畏每一個職業,也尊重每一種選擇,但是他們,真的是媒體人嗎?

跟着做了幾次採訪以後,我出於好奇,又跟着問了後續對接的同事,這些家長被聯繫到以後,孩子到底能不能上鏡?

其中負責做試鏡的同事告訴我,一般家長“上鉤”以後,他們就會邀請孩子來參加試鏡,過程大概是走秀,前方會有經紀人來評選。

大部分的走秀都會直接通過,然後這些所謂的“經紀人”就會告訴家長,你孩子的條件很好,有機會上童裝時裝週、或者是給某些童裝品牌做童模,也可能是能上一些大型兒童電視劇(大部分是未來都不可能會播出的那種)。

沒有一個家長會覺得自己的孩子“註定平庸”。在一堆美言轟炸下,如果家長被成功洗腦,就需要繳納1至3萬不等的簽約費。

費用包含一些童星的培訓課程,以及爭取上節目和時裝週的隱形費用。

換句話說,大部分的童星公司就是“割家長的韭菜”。

這個套路其實已經隱藏很多年了,但無奈總有一些新任家長會上鉤,也導致這些機構總能換個包裝就重新收割新家長。

有些機構相對良心,你付費以後能上一些小綜藝節目,多少也能培養一點孩子的自信心。

但還有些機構,則是一邊蒐集家長的聯繫方式,儘可能騙取你的簽約費。如果你不上鉤,這些機構還會販賣聯繫方式給到其他機構,是貨真價實的“信息販子”,儘可能地多榨乾家長們的錢包。

在瞭解完這些“套路”以後,我果斷選擇了離職。

喬一的經歷,揭露了某些少兒“星探”不爲人知的一面。事實上,類似外採團隊打着挑選小演員的旗號變相收費的並不鮮見。

在抖音上搜索“少兒星探騙局”可以找到很多相關案例:

有的是在街上接受“採訪”被邀試鏡,結果被培訓機構“套路”交了鉅額培訓費;

有的是被影視公司騙去橫店拍戲,斥巨資拍了一部永遠不會播出的戲。

文中提到的G傳媒不過是讓我們看到了冰山一角,很多具體的操作細節我們還不得而知。

針對收孩子錢上節目的情況,顯微故事也聯繫了某電視臺的“知情人”,對方給出的回答是:

此類少兒節目是該臺地面頻道的主要收入來源,頻道是按節目時長賣給傳媒公司或者培訓機構,三分鐘爲一個單位,傳媒公司或者培訓機構再按節目單賣給一人或多人,分攤成本。

商業運作,製播分離是各個電視臺通行的做法,但收費上節目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我們不想扛起審判的大旗去指責電視臺的做法,畢竟他們也要創收。

在傳統媒體江河日下的形勢下,生存已經變得舉步維艱,開源才能活着。

但是,如果我們的孩子從小看到的是,榮譽和光環可以明碼標價,用金錢購買,競爭可以避開公平與公正走捷徑,會對他們的成長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爲保護採訪對象隱私,本文均採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