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竹收容所野放17條流浪狗 學者:帶頭棄養、最壞示範

新竹縣竹北收容所疑似收容量能爆滿,預告10日將「野放17只流浪狗」,引發爭議。(取自臉書社團「新竹縣收容所-竹北幸福道格認養小站(志工板)/袁庭堯高雄傳真」)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第一時間澄清,收容量能已爆滿,2022年與志工開會決議,只要狗狗在收容所超過2個月沒人認養,就會讓狗狗回來原本生長的地方,進行回置作業是逼不得已,但不會一次通通野放。(取自臉書社團「新竹縣收容所-竹北幸福道格認養小站(志工板)/袁庭堯高雄傳真」)

新竹縣竹北收容所疑似收容量能爆滿,預告10日將「野放17只流浪狗」,引發「主管機關公然違反自己的主管法令(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棄養)」的批判。學者痛批,主管機關帶頭棄養,是最壞的示範。律師認爲,收容所流浪動物回置若未經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同意有違法之嫌,可檢舉。

粉專「新竹縣收容所-竹北幸福道格認養小站(志工板)」2日緊急發文,強調17只可愛的流浪狗10日即將被野放,但許多狗因爲從小在收容所中長大,非常親人,撒嬌、握手、趴下翻肚皮樣樣精通,以至於在野外恐怕難以存活。志工還特別整理出毛孩的籠號、名字,以及各自的簡介特色與照片,盼在野放前提高認養率。

新竹縣竹北收容所10日預計野放流浪犬名單。(取自「新竹縣收容所-竹北幸福道格認養小站(志工板)/袁庭堯高雄傳真」)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第一時間澄清,收容量能已爆滿,2022年與志工開會決議,只要狗狗在收容所超過2個月沒人認養,就會讓狗狗回來原本生長的地方,進行回置作業是逼不得已,但不會一次通通野放。

據相關人士指出,收容所爆滿是長年來的慘況,「私下處理」流浪狗也是不能說的秘密,新竹縣竹北收容所不惜遭受批評的砲火也要公開野放的訊息,應是爲了提升認養率而出此下策。

境心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嘉凱表示,流浪動物回置問題目前是屬於立法空白,動保人士主張回置存有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3項部分,確實存有疑慮。主管機關回置前應經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同意(如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並且在回置前盡動物保護之相關措施,避免遭民衆認爲有棄養之嫌。

劉嘉凱強調,民衆可依違反動保法第5條之規定、對動保所提出檢舉,希望主管機關之上級機關得認真看待,適度就立法缺漏部分進行規定。

稼馨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馨瑩認爲,動保法第5條第3項「飼主」的定義,依據該法第2條規定,並非指動物收容處所,規範的主體是指「有以飼養爲目的」而飼養動物之人,動物收容處所雖收容動物,但其目的與「以飼養爲目的」仍有本質差異。收容所本意仍有其行政目的,難與棄養直接畫上等號。不過政府應該謹慎思考一下,回置的措施是否有助於問題的改善?如果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只是暫時緩解收容處所不夠、擁擠的問題,那麼回置將可能一再循環。

「主管機關帶頭棄養,是最壞的示範」長期研究流浪動物議題的學者表示,一直以來對TNR都持反對的態度,因爲減量效果差又毫無動物福利可言,野放還會危害到野生動物及人民身家財產安全,高雄壽山國家公園就是一例。

學者強調,2022年監委田秋堇就針對「每年耗資數億元仍無法有效處理流浪犬貓問題」接受陳情、啓動調查,發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家犬長期未能落實寵物登記,建立寵物資料庫,對犬隻源頭管制的各項作爲有欠積極,導致流浪犬數量居高不下。

要解決遊蕩動物的問題,最重要還的飼主責任,管好自家貓狗、不要棄養。可以理解新竹縣竹北收容所的難處,但目前看來,在飼主責任無規範、零安樂的不當政策嚇,類似問題仍將難解,望政府重視、有所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