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觀察-大樓設充電樁 先修法還先普及?
考量充電樁普及率牽動民衆換開電動車意願,內政部已於2019年5月底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自同年7月起,申請建造執照之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後續民衆有裝設充電設備之需求時,即可於預留之空間設置,避免影響美觀及安全。
在法規的規範下,新建公寓大廈已預留好裝設充電樁管線,當住戶有需求時,無須經過社區管委會同意,也無需再另拉管線即可安裝。
但既有的舊公寓大廈,當住戶是電動車車主欲裝設充電樁時,從自家拉電線經過公共區域時,就需要經過社區大樓住戶的同意。爲此,內政部推動修法拚完善充電樁用電及消防能量,盼凝聚社區共識,排除電動車充電樁於既有公寓大廈內設置難題,以順應電動車發展的淨零趨勢。
然而,目前電動車仍在推行階段,多數情況電動車車主仍爲少數,在管委會多數決之下,公寓大廈內區分所有權人常因用電安全、管理維護及費用分配等問題,對於是否設置充電設備引起紛爭,亦常見難以取得共識進行設置。
此外,也因既有的舊公寓大廈在當初興建時,配電室空間未必留有可提供額外用電使用,除依照臺電用電指引之外,還可能需另外安裝約50萬元的「電能管理系統」調配電源使用,才能確保供電安全穩定;當裝設或維管費用需由全體住戶攤分時,也成爲阻力之一。
電動車火災滅火不易事件頻傳,近一年內韓國及大陸因電動車輛於建築物內火災造成大量人命及財產損失的新聞事件駭人聽聞,紛紛開始限制一定電量以上電動車進入建築物等措施,造成民衆對於電池安全及充電設備安全的重大疑慮。
即便電動車的發展是必然趨勢之一,但在當前多數情況,電動車相較燃油車仍是相對少數,有官員坦言,除非越來越多人使用電動車、甚至超過燃油車車主,推動既有大樓裝設充電樁修法一事將會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