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花東交通三法藍委態度保留 智庫「5大理由」是關鍵
立法院長韓國瑜(中)日前主持「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三案朝野協商,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左)、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右)等均出席。(中時資料照,杜宜諳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喊話花東交通建設三法在本會期結束前一定要通過,不僅民進黨表示反對,即便藍營內部對此也傳出雜音,據悉,國民黨智庫針對「花東交通三法」進行的評估報告出爐,提出五大需再審慎評估的理由,讓黨中央和黨籍立委態度趨於保留。
花東交通三法包含「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國六東延)、「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環島高鐵)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簡稱花東快)3項草案,由於朝野毫無交集,是否趕在7月16日闖關,再度引發藍綠隔空交火,但有別於國會改革法案全面開打,這次藍委的態度也轉趨低調,黨內看法不一。
傅崐萁宣稱花東3法案的原則是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遵守財政紀律,花東快將分8年編列預算,環島高鐵和國六東延則希望以BOT的方式來興建;但黨內智庫研究報告卻仍列五大理由,認爲有待商榷,讓本會期過關充滿變數。 首先,針對財務可行性,報告指出,若不舉債、不設立基金、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債留子孫、恪遵財政紀律,即須與行政部門協商,否則不用特別預算,就會排擠一般建設。因爲中央政府一年總預算約兩兆多,但真正可以用在公共建設的只有六千億。
其次是環境可行性,報告指出「花東交通三法」尚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遑論路線行經地區有斷層、地質破碎地帶與原住民部落,面臨地質、水文與人文生態等問題,均須加以評估並研擬替代方案,以降低衝擊。而國道6號東延花蓮案,過去交通部相關單位曾有可行性研究過,技術上有困難,包括巖爆、溫度及匝道銜接高低差等問題。如逕以特別法形式,明定全部計劃之建設時程以10年爲上限,恐有違反環評及政治凌駕專業之虞。
再者,工程技術可行性,如果想以工程技術克服自然環境障礙,經0403強震洗禮後的太魯閣地區,即可證明人定難以勝天,儘管持續進行邊坡穩定工程,然而每回只要大雨就有土石崩落危及行車安全之虞。
第4是社會經濟環境可行性,人口在五萬人以下城鎮,如果當地未能有穩定的就業型態,一旦交通可及性提高,將造成人口外流。花東地區多靠觀光收益,當太魯閣景區未恢復前,花蓮如無新的地方產業可以支持民衆就業,方便的交通恐加速青壯年到外地謀生,使得當地人口更加老化,反不利地方發展。且目前已有荒野保護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20多個環團聲明反對,並要求國會撤回花東3法。
最後是立法前例,交通建設計劃案系屬行政權,並無法案規定,建議可於委員會做成決議或者預算審查時提出附帶決議。個案計劃用專法立法之前例甚少(特別條例有前例可循)。實際上,花東快、國六東延、高鐵延伸東部3項交通建設,目前都已在交通部進行評估,是否有必要設立專法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