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國小校園黃金葛汁下毒案延燒...校長告誹謗、被害童遭控性騷

臺中市某國小在今年5月間,發生女學生在男同學水壺摻入黃金葛汁的事件,被害學童家屬到學校張貼海報,遭校長提告妨害名譽。圖/讀者提供

臺中市一所國小在今年四、五月間,傳女學生因相處摩擦,在男同學水壺加入黃金葛汁,陸續爆發同班男同學持美工刀、滅火器朝被害學童威脅情事。校方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定黃金葛事件屬實,但非霸凌事件,不過此案衍生案外案,除了該校校長告被害男童舅舅「妨害名譽」外,被害男童也被指控涉嫌對女同學「性騷擾」;校方說,因家屬發表不實言論,因此提告。

被害男童舅舅向本報反映,黃金葛事件案發迄今,不見校方對此事有具體作爲,僅有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調查報告在9月間出爐,雖然認定黃金葛事件屬實,卻不認爲此事有涉及霸凌,他提出申覆,上月間已遭該小組駁回。

男童舅舅說,除調查報告與事實有出入讓家屬不滿外,該校校長在案發迄今,相關處理方式也讓家屬不敢苟同,持續讓外甥跟涉下毒的4名女同學同班,案發後外甥被同學指控,因爲對下毒女同學有不當的肢體碰觸、言語,纔會被下毒。

他說,霸凌事件尚未告一段落,校方疑與黃金葛事件的女同學家長操作性平事件,指控外甥有涉嫌性騷擾;另外,他爲質疑校長處理不公,曾印製30至40張、A4大小的海報,在校外張貼,內容略以「校長包庇」、「施壓老師」等語,沒想到即被校長提告公然侮辱。

他說,妨害名譽案尚未偵結,希望校方不要火上加油,望校方積極協調涉加害的家長出面道歉。

校方迴應,今年8月開學前,被害學童家屬提出要讓涉案同學轉班,但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學生轉班作業原則」規範,家長可以申請自己孩子轉班,但無法要求其他孩子轉班,其他同學家長也無意願,學生已納入二級、三級輔導。

校方說,男童家屬張貼海報涉妨害名譽案,因已進入司法調查,不宜評論;另外,也無男童家屬指控「操作性平事件」一事,不論霸凌或性平案,都由專責小組調查,依法公平處理,霸凌案的申覆事由外聘審議小組審視書面與口頭意見,但因申覆理由、原因不足以影響結果,所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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