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兒涉吸金吞2千萬...北市警爸竟幫查個資 父子同遭搜索查辦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背叛職守!北市李姓男子明知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存款業務,卻在2022年12月到2023年10月間,涉非法向多數人、不特定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不到1年期間,吸收資金約2000萬元,士林地檢署接擭檢舉,指揮廉政署等單位調查,追出李男父親竟是萬華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且涉嫌爲其查詢個資,昨(30)日檢方兵分2路搜索,復訊後,李男30萬交保、李父10萬交保、李母請回。

▲時任北市萬華分局李姓偵查小隊長,涉替兒子查個資遭搜索移送檢方偵訊。(圖/記者黃宥寧攝)

據瞭解,有被害人疑在投資過程中察覺到個資似乎被查,遂報警提告求助,身爲警察的李父(現已退休)不僅未能秉公處理,還被懷疑屢次替兒子掩蓋過錯,甚至利用職務便利查詢投資人個資。

▲北市萬華警分局李姓偵查佐及其妻涉替愛兒掩護不法遭搜索。(圖/記者黃宥寧攝)

士林地檢署重金組檢察官昨(30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等單位對2處地點進行搜索,帶回李男、李父和李母共3人,經漏夜復訊後,李男依違反期貨交易等罪,以30萬元交保;李父以違反個資法10萬元交保;李母涉幫助洗錢請回。

《東森新媒體ETtoday》獨家掌握,李母復訊完畢被諭知請回後,在偵查大樓着急來回走動,得知丈夫需以10萬交保,立刻走到地檢署內的ATM提款,李交保後面對記者不願回答問題,隨後再走進偵查大樓,眼睛不斷盯着法警室外電視關注兒子交保情形。

士林地檢署今(31)日新聞稿指出:被告李男爲牟取個人私利,基於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期貨經理及顧問事業之犯意,隱瞞自己實際資力狀況,刻意營造其操作期貨獲利甚豐之假象,自從2022年12月起至2023年10月向民衆違法吸金代操,金額約新臺幣2千餘萬元,經檢察官30日指揮廉政署依法搜索北市大同區、新北市蘆洲區等2處被告等人住居所,並帶回被告李男及其母陳女。

經檢察官連夜訊問後認李男涉犯期貨交易法之違法經營期貨交易業務、銀行法之非銀行經營收受準存款業務等罪嫌,依法具保30萬元;另陳女涉犯洗錢防制法之幫助一般洗錢罪嫌,經釐清其涉案情節後諭知請回。

另檢察官偵辦本案過程,循線查出被告李男之父親爲退休員警,於過去任職期間另涉有以公務電腦違法查詢民衆個資而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依法具保10萬元。最後也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積極偵辦,以減少投資大衆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