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大同警網路釣魚陷人於罪 離譜督察堅稱「沒瑕疵」

大同警分局派出所員警偵辦毒品案,竟以陷害教唆方式入人於罪,檢察官發現後要求督察室介入調查。(圖:翻攝自大同警分局臉書)

大同警分局所屬的派出所員警,10月初執行「網路巡邏」緝獲謝姓男子持有毒品,案經偵查隊移送法辦,檢察官發現員警先主動問謝「你有沒有毒品?」,引誘他人犯罪,更誇張的是大同分局督察組竟以一紙職務報告,回檢方「員警本於職權,沒有瑕疵」,氣得檢察官罵「就算護短也要合法」,再打電話給督察長陳博珍要求調查疏失。

10月初,員警利用「Grindr」通訊軟體,與23歲謝男聊天,主動詢問有沒有「high five」(毒品的代號),兩人隨即約出來,員警詢問「有沒有帶?」謝打開包包拿出毒品,員警亮出證件,以持有毒品逮捕謝男。

檢察官從卷證資料,看到聊天軟體截圖,員警主動邀約開毒趴,謝嫌原本沒有犯罪想法,受到員警的引誘,挑起犯罪的想法,員警作法已涉「陷害、教唆」而入人於罪,已不是發現犯罪行爲後所使用的偵查技巧。

檢察官發函詢問作法是否適當,分局督察組也沒有調查,僅以一紙員警「職務報告」,回覆檢方「員警本於職權偵查犯罪,過程沒有瑕疵」,氣得檢察官痛批,證據取得違法,最後導致持有罪犯逍遙法外,警方辦案技巧太差,還不知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