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缺錢過年連犯2件住宅竊盜 頻換交通工具製造斷點躲避查緝

警方查扣李嫌的犯案工具。(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李嫌的犯案工具。(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李嫌租屋處的毒品。(翻攝畫面)

50歲李姓男子去年12月在新北市淡水區犯下2件住宅竊盜案,共得手7萬元贓款,淡水警分局獲報日前循線逮捕歸案,李嫌一度狡辯否認,見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才坦承,辯稱「因沒錢過年纔會犯案!」警訊後依加重竊盜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李嫌居住在北市,無正當職業,平日遊手好閒,年關將近缺錢花用,竟把歪腦筋動到無地緣關係的淡水,去年12月16日及24日趁著白天住戶出門工作不在家,利用自制螺絲起子等工具破壞門鎖,進入中正路的康姓及沙崙路的李姓民衆住家行竊。

李嫌分別得手6萬元及1萬元,犯案行徑大膽狡猾,爲了躲避監視器的追查,先搭乘公車到離犯案地點約1至2公里處,再挑小巷弄步行繞路,沿路隨機找住家按電鈴或是敲門,如果無人應門就成了他下手的目標,犯案後再搭乘計程車離開淡水,增加警方的查緝難度。

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李嫌,1月11日晚間11時許發現他騎車出現在清水街上,立即通報警網上前攔查拘提,並在隨身揹包查獲犯案工具,另外也在租屋處查獲二級毒品。

李嫌落網後矢口否認偷竊,直到員警出示監視器影像畫面,他才坦承犯行,供稱因爲即將過年沒錢,只好鋌而走險,想說利用不斷更換交通工具製造斷點,躲避警方追緝,卻不到1個月就被逮獲,全案依加重竊盜及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淡水警分局表示,春節期間,宵小伺機蠢蠢欲動,警方有提供「舉家外出住居安全維護」服務,民衆可以撥打110,或到鄰近派出所提出申請,警方會加強巡守,讓民衆無後顧之憂,安心出門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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