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被查咬出警涉買毒 專案小組自主調查移送涉案員警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近期發現一名黃姓員警與轄內毒犯接觸來往,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於8日搜索黃員辦公室及交通工具,後依毒品、泄密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分局長張澤銘表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並秉持「毋枉毋縱」的立場,以維警譽。(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近期發現一名黃姓員警與轄內毒犯接觸來往,立即陳報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刑警大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於8日搜索黃員辦公室及交通工具,警詢後依毒品、泄密等罪嫌移送偵辦,相關罪證報請基隆地檢署進一步調查。

據瞭解,當初警方在調查一名轄區內販毒嫌犯時,該嫌突然指稱黃姓員警也有向他購買毒品。警方當下不敢大意,持續調查蒐證,於8日正式搜索黃姓員警的辦公室及交通工具。

警方指出,在當下調查時,還查出黃姓員警有無故登入系統去查詢其他毒販個資情形,動機爲何還有待調查。在調查後,雖然暫未查出黃員有持有毒品或是施用之情形,但相關犯嫌重大,依毒品與泄密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強調,本案由警察局與分局自清自檢,而黃員知法犯法,影響警譽重大,不排除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核予免職。

分局長張澤銘表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以「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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