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保盟促蔡兌現家戶總所得制
督保盟認爲,與其增加收費名目,不如推動蔡總統2016年選舉時承諾的家戶總所得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擬修《健保法》,將海外收入納入收費考量,擴大費基。督保盟認爲,現行收費標準本來就不公平,民衆繳交的保費並未依據實際的收入做考量,與其增加收費名目,不如推動蔡總統當初承諾的家戶總所得。當年提倡家戶總所得的人如今都在朝爲官,民進黨也已經完全執政,既然美豬美牛都能說開放就開放,爲何家戶總所得不行?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現行健保收費標準本來就有不公平的問題。以月收60K的爸爸爲例,本人負擔的保費是855元,加上太太就是2倍,1710元。等到孩子出生,即便孩子沒有收入,因屬於眷屬,爸爸負擔的保費又要再多1倍,達2565元。
滕西華進一步指出,因經濟需求,有兼差需要的民衆,除了一般保費外,兼差的收入也會納入補充保費計算,而有錢旅外的人若無工作、眷屬,保費卻只要繳749元,形成辛苦的人多繳保費,有錢的人繳得少的問題。
總統蔡英文2016年選舉時承諾推動家戶總所得制度,意即每月從薪水扣出健保費,年底將家戶當年的利息、股利等一起結算,多退少補,達到重新分配的概念,遺憾的是,蔡總統已是第二任期,仍未見有所動作。
至於健保署擬要求復保、加保的旅外民衆,需繳清在國外期間的健保費,滕西華認爲,現行狀況是買得起機票的人可以停保,但失業的人卻不能停保。《健保法》母法本來就沒有停保規定,施行細則纔有,既然健保是強制納保,那就應該納保,政府應廢除停復保規定,對於旅外者,可特別針對持有雙重國籍、不在臺灣、每年在臺居住少於一定時間的國民,研議是否不強制納保的機制。
對於旅外國人需繳清在國外期間保費才能使用健保,醫改會副執行長林雅惠表示支持,她認爲,健保精神本來就不同商業保險,只是健保署應做好查覈機制,做好妥善把關。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則說,即便健保署拋出這項想法,但仍有待立法院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