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萬貴,被“雙開”

央視新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竇萬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搞“七個有之”,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買官,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爲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竇萬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竇萬貴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本期編輯 鄒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