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敬酒問「可以騎你女兒?」震驚全場 父女檔氣炸怒告

1家公司董座對女子說:「我可以騎妳嗎?」,被控告公然侮辱, 法官認定邀約性行爲言語有侮辱犯意,判拘役50日。(資料照片)

中市小美父女控告某公司陳姓董座,去年3月間在聚餐敬酒時,以臺語大聲問小美:「我可以『騎』妳嗎?」;再轉問小美父親:「我可以『騎』你女兒嗎?」,父女認爲遭性暗示侮辱。陳辯稱,他說的是「欹」而非「騎」,是「欺負」、「佔便宜」之意,但6人作證聽到是「騎」,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父女指控,友人去年3月間晚間在中市1家餐廳宴客聚會,包廂內圓桌有10多人在場,小美因遲到向鄰座陳董敬酒說:「我乾杯,你隨意」;豈料,陳董以臺語大聲回問:「我可以『騎』妳嗎?」,再轉向身旁的小美父親問:「我可以『騎』你女兒嗎?」,語畢全場震驚靜默。事後,父女訴請檢方偵辦。

小美說,她驚嚇錯愕,覺得嚴重被羞辱,很想趕快離開,同桌友人持續安撫她,陳董沒有任何解釋;小美父親則說,他氣到臉漲紅,但只能把場面撐住。

陳董否認侮辱,在檢方偵辦及法院審理時供稱,他講「騎」,意指「欺負」、「佔便宜」,想表達男性讓女性乾杯,是「欺負女性」的行爲,但他後來改口辯稱,案發時說的是「欹」,而非「騎」。

包括小美父女有6名在場人士作證,確定聽到陳董說的是「騎」,當場有輕蔑、性暗示的感覺,在場的人很震驚,小美父女神情有被羞辱的感覺。另3人曾聽過陳董事後改口說法,認爲案發時講的是「欹」,但法官認定很有可能是受事後資訊影響。

法官認定,陳以臺語說:「我可以『騎』妳嗎?」等語,是無端以邀約性行爲言詞,來表示輕蔑,貶損人格及名譽,具有侮辱犯意,且雙方未和解,依2個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3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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