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R與死亡率 醫界認應迴歸醫學倫理
國內DNR簽署狀況
三級警戒期間死亡人數高達近800多人,面對不停歇的死因質疑聲浪,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曾說,「死亡率高與家屬具DNR觀念(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有關」,有相當比例的病人是救得回來的,引發軒然大波,醫界批評這是對家屬的打擊,而他也在沉寂幾天後致歉。
指揮中心分析雙北死亡個案資料表示,5月18日至6月24日間,有17.85%病患或家屬籤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平均75.8歲,9成有潛在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癌症等。
而本報取得健保署DNR統計資料,發現全臺65、75歲以上長者簽署比例是7.77%、8.79%,而近3年主診斷爲癌症者的比例爲10.55%,雙北確診死亡個案簽署DNR比例,甚至是長者的2倍多。
對於指揮中心一度將致死率與DNR掛鉤,健保署長李伯璋說,不論是新冠肺炎或癌症,假如無法繼續治療,簽署DNR是好的,不過有時DNR概念若不夠普及,真出現還沒治療就離開的案例,就會有點可惜。
一位新冠肺炎家屬表示,先生在確診入院後,其實狀況還在控制,但護理人員一直跟他們談簽署DNR,讓他們覺得十分不解,覺得觸黴頭。
北醫附醫胸腔內科主任周百謙則說,疫情爆發時醫療滿載,大家悲觀以對,醫師憑着有限的藥物、設備,去面對可能呼吸衰竭的危險族羣,多會偏向家屬預告插管、難以拔管的風險,就有可能去碰觸DNR。
但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言人陳亮甫說,確診者病況變化大,疫情嚴峻時陪病管制嚴,若狀況危急,家屬無法隨時在旁,醫師會較積極詢問DNR意願,這是趁家屬還在時讓家屬考慮,不代表此事不該被談論。
北市聯醫整合醫療科主治醫師姜冠宇強調,造成死亡的真正原因是醫療量能不足,DNR只是必經之路,在資源不足前提下,即使不籤也不保證能救回,DNR應迴歸單純倫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