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酒駕撞人獲不起訴 羅智強狠諷:需要意外嗎?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7月14日傳出酒駕肇事,撞傷劉姓機車女騎士,經過警方酒測,確認丁允恭酒測值0.23,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認定丁允恭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不起訴處分。(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圖/資料照)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7月14日在高雄前鎮區意外撞傷女騎士,造成對方手腳受傷,丁被警方帶回調查,確認酒測值0.23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不能安全駕駛罪嫌函送法辦。但丁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等測試,且女騎士並未提出傷害告訴,檢方認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不起訴處分。此結果出爐後,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羅智強今(6日)在臉書發表看法,直呼「需要意外嗎?」

檢方認爲,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就算駕駛人未飲用酒精的情況下,交通事故發生也並非少見,丁允恭在駕車過程中雖然有所疏失,但與車禍事故並無直接關聯,且丁也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因此認定他案發當時並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偵結不起訴處分。

羅智強在臉書提到,丁允恭酒駕肇事不起訴,需要意外嗎?反觀自己引用「真電文」評論,被判賠200萬、合法收到306元政治獻金,卻被監察院嗆罰6萬到120萬;這些過程讓他忍不住說,「只能嘆少壯不入黨,老大徒傷悲,這年頭不加入民進黨,連人都不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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