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尖峰時間調整 2.5萬大戶明年起適用
經濟部9日召開今年第三次電價費率審議會,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檢視,決議112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自112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經濟部指出,爲促使用戶減少夜尖峰用電及汽電共生業者改於夜尖峰發電,審議會決定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有助於供電穩定,整體尖峰時間維持6小時不變,因此全天整體平均電價不受影響。
未來新尖峰調整爲16時至22時(以夏月三段式時間電價爲例),9時至16時及22時至24時爲半尖峰,離峰則調整爲0時至9時。
臺電解釋,過去用電尖峰大多落在夏季的下午,當時需要企業配合調整生產,讓用電量分攤到夜間。
不過隨太陽下山後,傍晚至晚上的另一波用電尖峰,就需要調度更多電廠與減少用電,因此纔會調整明年起的時間電價,希望引導用電大戶轉移用電時程。
經濟部強調,現行時間電價用戶23.5萬戶中,低壓用戶21萬戶爲自由選用時間電價,僅高壓以上2.5萬戶全面適用時間電價,爲主要需要適應新制的用戶,將同時搭配放寬選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應獎勵誘因,以協助業者過渡至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