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驅蛇害5死 失智翁譫妄症輕判3年

臺中大里火災奪5命,66歲陳姓屋主被警方帶回偵訊。(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大里區今年1月間在農曆年前發生一起火災,釀1家5死,66歲陳姓屋主供稱,因屋內有蛇、要點火驅蛇,引發大火,造成妻、兒、女、孫等三代5人喪生。法官審酌陳翁患有急性譫妄症及失智症,辨識行爲能力顯著減低,符合減刑規定,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刑3年、監護3年,可上訴。

陳翁罹患高血壓、腎衰竭,因糖尿病、車禍而截肢,造成行動不便,意識及精神狀態都不穩定。他與妻女、孫子等家人同住,1月6日因譫妄症急性發作,認爲屋內出現蛇,想放火驅蛇,而點燃雜物、紙類及止血帶,火勢延燒不可收拾,妻、兒、女、孫等三代5人吸入大量高溫、有毒氣體及缺氧而喪命。

鑑定結果,陳翁有精神障礙,患有譫妄症,已有2至3年以上的輕度失智症,辨識行爲能力顯著減低。檢方認爲,已構成《刑法》減刑事由,依放火、過失致死等罪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翁坦承犯行,自稱點燃止血帶丟在有垃圾處,想要燒垃圾驅蛇。法院審酌,陳翁因急性譫妄症、失智症導致辨識行爲能力減低,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事由。

法官認定,陳翁雖放火,但沒害死親屬意圖,僅有過失,構成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過失致死罪,從一重依前罪名判刑3年,於執行前監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