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光電案開標 商機上看4.4億元
國產署指出,本次光電標的包括桃園觀音案(1.16公頃、1,665峰瓩)、臺中新社案(0.9公頃、1,578峰瓩)、新竹市案(0.65公頃、1,132峰瓩)、嘉義竹崎案(0.29公頃、348峰瓩)等四宗皆標脫,其中桃園、臺中、新竹案得標回饋金比率爲21%,而嘉義案回饋金比率爲3%。
至於臺南官田案無人投標,而屏東市案因位處中央管制河川區域,國產署臨時公告停標。
農委會自2020年7月7日修正規定,不同意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用途種電,惟「光電七七事變」重創業者投資意願。本次的桃園觀音案即爲一大案例,前一家廠商在2020年得標後擔憂農委會規定影響開發,最後選擇不簽約,認賠保證金百萬元。
爲消除業者疑慮,國產署副署長遊適銘多次親上火線解釋,桃園觀音案經政院能源小組會商後,認定爲專案區域,不受農委會規定影響,本次終於順利標脫。
配合行政院2025年20GW太陽光電政策,經濟部能源局指定國產署2025年光電目標爲606MW,其中2020年爲5MW、2021年爲96MW、2022年爲121MW、2023~2025年分別爲128MW。
然而,近幾月疫情導致缺工缺料,光電設備的鋼構、模組等成本大漲,再度衝擊光電產業。
經濟部趕在年底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喊話將提高費率、提升業者投資意願,另針對費率寬限期內且於2021年10月~12月完工者提供每度發電外加費率0.22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