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品苑」停車位違建騙上億 檢痛批:「奸商」求重刑

臺北地檢署

宏永建設負責人宋東明在新北市深坑推出「帝品苑社區」建案,故意將公司名稱與「宏泰集團」混淆,吹噓建案與知名豪宅「仁愛帝寶」有關,宣稱建案有健身房、KTV等豪華公共設施,以高於行情一倍每坪45萬出售,共銷售5.3億,事後因豪華公設是以停車格違建被拆除,住戶受騙提告。臺北地檢署23日依詐欺罪起訴宋東明及代銷業者張姓總經理2人,並痛批2人是利用巧門漏洞的「奸商」,套利1.3億,還擺爛致消費者嚴重損失,請求從重量刑,並沒收不法所得5.3億。

檢方調查,宋東明2000年在深坑興建「帝品苑社區」,找來張姓總經理負責銷售,2人明知當時深坑建案行情每坪20多萬,爲了擡高建案價格,故意塑造成宏泰集團知名豪宅「仁愛帝寶」系出同源,有相同等級之豪華公共設施及奢華風格,專門鎖定多金退休人士進行銷售。

宋、張2人明知建案地下1至3樓均爲停車空間,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且原本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的總樓地板面積使用情形,並未規劃健身房、撞球室、親子游憩室、交誼廳、KTV等公設,竟於2001至2004年間,將地下1樓原定停車空間,改爲健身房等公設,並製成精美紙本廣告文宣及影片,以類似知名建商「宏泰集團」名義對外銷售,銷售總額逾5.3億。

宋、張2人爲掩飾犯行,在買賣契約中以魚目混珠方式,以與公共設施無關之「社區綠美化基金」提供住戶管委會2360萬元,給管委會僱工施作公設,若日後被拆除,就卸責給管委會處理。2016年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現該社區公設違規使用停車空間,要求管委會拆除,造成每年額外5萬元拆除費負擔,且公設無法使用,住戶始知受騙上當,憤而提告。

北檢原本認爲是民事糾葛,不起訴2人,但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重新調查後,認爲2人將停車位偷換爲公設的狸貓換太子詐欺手法,不法增加住宅銷售面積200坪,並藉違法施作的公設佔用地下1樓停車空間,減少30個停車位,若以銷售時價每坪45萬計算,2人套取1.35億,僅提撥2360萬元佯稱「綠美化基金」搪塞。

檢方痛批2人是玩弄法令的「奸商」,應杜絕不肖建商勾結代銷業者聯手洗腦,利用購屋民衆資訊不對等的弱勢地位,將民衆視爲待宰羔羊、俎上之肉的惡行,以保障消費者權及維護交易信用,請求法院對2人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