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開學缺錢買制服 臺中少女被騙下海...男客同情建議她報警

臺中1名少女家境貧寒,弟弟升高中沒錢買制服,她上網找傳播工作認識謝姓男子,卻被對方拍僅穿內衣褲的不雅照「建檔」媒介性交易,有男客聊天發現少女身世悽慘又被拐騙,同情下沒和她性交仍支付4000元,還建議她報警,法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謝男1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男2022年7月透過微信刊登「想要賺錢的女生私訊我喔」訊息,少女因缺錢和他聯繫,相約到汽車旅館碰面,謝明知對方未成年仍拍攝少女僅穿內衣、內褲照,及鼻子以下胸部、微露右胸照片,再拿這些照片媒介其他男子性交易。

同年7月24日,2名男客和謝男接洽後,當晚9點多、11點多赴約,前後載走少女到汽車旅館並打算以4000元性交易,但少女擔心自己的不雅照被謝男四處傳,又沒有打馬賽克,怕身分曝光而無意性交易。

臺中地院審理時,謝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在網咖時少女跟他借錢,並請他幫忙媒介性交易,自己就幫對方寫收費標準。

少女證稱,當時暑假因弟弟要升高一需要買制服的錢,她發線身邊大人錢不夠就想幫忙,有問社工、老師但無可補助款,就想說在網路上找工作,後來發現微信上有傳播的工作,她想說是陪人聊天,也有問謝男自己未滿18歲可以做嗎,謝也說可以。

她還說,當天被帶去旅館,謝要求拍照並表示要建檔比較好安排客人,就被拍了穿內衣褲照片,沒多久就被男客接去汽車旅館,對方還直接去洗澡,她覺得很怪一看對方訊息才驚覺被安排性交易,還發現謝男將她不雅照傳給男客,事前並不知道要去做性交易。

1名男客也證稱,上網找性交易後和少女見面,聊天時對方有說自己家境貧寒,弟弟開學缺錢買制服,所以急着要賺錢,自己沒有和少女性交,但仍給她4000元,並建議報警。

法院比對相關證詞,認爲謝犯行明確,審酌他利用少女身心未健全、犯後否認,但雙方已成立調解,依意圖營利而媒介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未遂罪,判他1年10月,併科罰金3萬元。

臺中1名少女因弟弟升高中沒錢買制服,上網找工作被騙去做性交易,連男客都同情,沒發生性行爲仍給她4000元。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