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假冒公務員 一騙再騙!警將計就計當場逮人

余姓車手面交取款時早警方當場逮補。(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淡水1名72歲林姓婦人,日前遭詐騙集團假冒戶、政警察人員騙取110萬元,事後詐團食髓知味想再騙210萬元,警方得知後不動聲色,待26歲車手余姓男子面交取款時,持直接人贓俱獲當場逮人,警方搜查發現,余男取款時連僞造的公文或識別證都沒有,只憑一支手機就前往取款,讓警方感嘆「最低成本的詐騙!」全案警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林婦在今年3月時,接獲自稱臺北市戶政事務所人員來電,稱其證件遭人冒用,並涉及一起販毒案,隨後再轉接給假冒的檢警,並以僞造的傳票取信林婦,要求她將110萬元刑事保證金面交交付給車手。

餘嫌早逮時身上除了悠遊卡只有一支手機,連僞造的公文或識別證都沒有,讓警方感嘆是最低成本的詐騙。(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提供)

詐騙集團第一次得手後,仍持續與林婦聯繫,12日要求再繳交210萬元,林婦爲籌措現金到銀行解除定存及保險,經行員發現異常報警,警方知情後先向林婦說明此爲詐騙手法,並請她配合按原定計劃面交,警方則於約定的時間、地點埋伏,果然當場逮到車手余男。

不過讓警方訝異的是,余男取款時穿着T恤、牛仔褲一身休閒打扮赴約面交,身上竟連用來取信被害人的僞造公文或公務員識別證都沒有,完全可以說是「最低成本」,警方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淡水警分局呼籲,檢警單位絕對不會要求匯款、轉帳、交付金融帳戶密碼及監管財產,若對方提出要求,就是詐騙,應多加提防並查證,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或11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