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次申請假釋失敗 槍殺藍儂兇手恐在獄中度過餘生
▲2018年時,查普曼在獄中的留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多倫多太陽報》報導,美國紐約監獄系統發言人週三(26日)表示,近40年前槍殺搖滾巨星約翰藍儂(John Lennon) 的兇手查普曼(Mark David Chapman)第11次申請假釋失敗,這可能讓他未來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報導稱,紐約州「懲教及社區監督部」發言人表示,假釋委員會拒絕了查普曼的假釋申請,他必須再等兩年纔有資格繼續提交申請。 假釋委員會小組成員8月19日在水牛城附近的「 文德懲教所」跟查普曼進行了面談,面談結果的背後的理由並沒有被立即披露。
現年65歲的查普曼之前曾表示,他早已不是當年那個爲博取名聲而槍殺藍儂的問題青年。在承認二級謀殺罪後,迄今他已經服刑20年。
約翰藍儂是搖滾天團「披頭四」的創始人。該團解散後,藍儂在紐約獨立發展個人音樂事業。1980年12月8日,40歲的藍儂發行「雙重幻想」專輯後,參加了一次晚上錄音。當他回到曼哈頓上西區的家途中,查普曼正等着他,並當着她的妻子小野洋子面前向他連開4槍。這宗謀殺案震驚全球、也震驚了伴隨着「披頭四狂熱」成長的整整個世代。
自2000年查普曼有資格申請假釋的第一年起,小野洋子就堅定地反對釋放他。她的律師赫伯斯曼(Jonas Herbsman)說,她向假釋委員會提交了意見,並稱這些意見「與之前的信件內容一致」。
在2018年8月的一次申請假釋面談中,查普曼表示自己已經改過自新,儘管他說過自己不配獲得自由,但如果能夠重獲自由也是再好不過。
查普曼2018年在獄中的照片顯示,現在的他比當年那個扣下扳機的他更瘦。他本人回憶稱,自己在沉迷於爲成名而殺人的想法之前,曾多次告訴自己:「不要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