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紀委監委通報兩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和鄭州市紀委監委關於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堅決糾治羣衆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震懾,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現將登封市紀委監委近期查處的兩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市場開發科科長徐浩違規辦理業務並收取好處費問題。2020年4月至2024年1月,徐浩在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行政服務科、市場開發科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多個房產中介辦理不動產業務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49.2萬元。徐浩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2月,徐浩受到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登封市徐莊鎮何家門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吳總森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安排問題。2021年5月,吳總森組織何家門村黨支部副書記何某某、村委委員彭某某等人在登封某足療店消費,該筆費用由何家門村吃水工程承包方劉某某承擔。2024年12月,吳總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時刻保持自警自省。各級黨組織要站穩羣衆立場,切實扛牢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着力推動解決本地區、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各級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積極迴應羣衆關切,全力攻堅攻克頑瘴痼疾,辦妥羣衆可感可知實事,完善維護羣衆利益長效機制,以實際行動爲羣衆利益保駕護航。

來源:清風登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