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東飆車王步出法院便當袋套頭 他辯「行人衝出來給車撞」

男子簡祥宇被控過失致死,19日開庭結束後狂奔離開法院。(李文正攝、陳鴻偉翻攝)

今年3月18日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上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被稱爲「德東飆車王」的簡姓男子撞死1名65歲婦人,撞傷2名高中生,今(19)日開庭,簡男否認自己有任何過失,在庭上翻供稱自己沒超速,並指出是行人衝到斑馬線上「給他撞」,死者家屬痛批,沒有道德良知,不是真心道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悉,簡男一出法院,就將便當帶遮住自己的頭,在法院門口上演「你追我跑」戲碼,且要跳上計程車時,遭運匠拒載,遭追問時,僅稱自己有遵守限速行駛,他還說「若時速50公里,行人突然從斑馬線出現,怎麼停,本來斑馬線沒有人,你會突然間煞停嗎?」。

臺北市士林區今年3月18日晚間發生一起自小客車高速衝撞行人嚴重車禍,此車禍造成3民衆受傷,其中1位婦人送醫宣告不治 。(陳鴻偉翻攝)

回顧簡男上次開庭時稱,被撞死的婦人突然出現在斑馬線上,而且還在滑手機,認爲撞死婦人不是他的責任,他今(19)日開庭再將責任推給當時的前車,他還指出「我平常都有禮讓行人,絕對沒有超速」,在事故發生前一刻,外側車道有輛腳踏車騎在路中,害他變換到內側1次,並緊跟在前車後方,注意前車狀況,時速沒有超過50公里;而簡男辯護人也稱,若時速50公里,換算距離,反應時間僅3秒多,根本無法煞停。

對此,檢察官抨擊,根據車輛事故鑑定報告,當時時速已超過100公里,並打臉簡男說法,且訓斥簡男「你不要再講話了,死者家屬在場,現在所說的話,都是將來向法院求處重刑的理由」。

法官提到事故地點也常經過,詢問簡男「你現在有沒有開車?」,簡男則回答「事故發生後沒有開車」,還提到有很多事故前禮讓行人的影片要提供給法官,也稱,很少會經過士東路,事發當天是要去ATM轉帳,一個月不超過1次,否認自己是「德東飆車王」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