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愛犬 網紅王希銘「買菸代上香」罰1萬還吃敗訴

網紅王希銘在臉書社團發文,以每支香菸收取10元服務費的代價,讓粉絲有機會能讓愛犬上香,卻遭到衛生局裁罰。(翻攝王希銘YouTube)

自論壇巴哈姆特崛起的網紅王希銘的愛犬去年離世,王於臉書社團拍下手刁香菸的照片,稱開放讓網友替愛狗上香,事後被桃園市衛生局依違反煙害防制法裁罰1萬元。王希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到桃園地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桃園市衛生局查獲王希銘於臉書社團貼文寫下,「1支菸香10元限額10支,1人最多買5支」,遂依菸害防制法裁處1萬元罰鍰,而王希銘不服,先向衛福部提起訴願被駁回,遂向桃園地院提起行政訴訟。

王希銘主張,他是擁有數萬名粉絲的網紅,因飼養13年的愛犬過世後,想讓粉絲一起參與哀悼祭祀的活動,纔會拍下影片上傳,且他的原文是寫「開放代幫小翠兒(狗名)上煙香,一支菸香10元,限額10支,一人最多買5支,因爲太多香我會點太累所以限額…要的底下留言,我看心情選人。」

王希銘稱,他是提供「代粉絲上香」的服務,而服務費計價方式爲每支香點3分鐘收10元服務費,10支香點完需耗費30分鐘,預估可收取100元的服務費,僅略高於基本時薪。

王希銘表示,他並不是向大衆公開販售煙品,是他的黑粉惡意向財政部檢舉抹黑他涉嫌以每支10元賣私煙,強調自己並未違反煙害防制法,希望法院能撤銷原處分與訴願決定。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王希銘在網路上販售煙品,並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此外,依據民俗習慣來說,通常代上香服務是使用以木材粉末等製成的可燃燒線香,但王希銘竟利用網路賣煙取代線香,已違法,認爲裁罰無違誤。

桃園地院勘驗證據認定,王希銘的發文雖是指代上香,但貼文中所寫的香菸品牌、售價、數量單位均標示明確,等於粉絲購買服務的同時也買了香菸,最終認定衛生局的裁罰合理,駁回王男上訴。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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