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鋪公會反對增列借貸平臺團體業別

當鋪業者說,大陸P2P詐騙傳出財損高達5000億,陸方將幾十萬家業者砍成僅剩3家,讓大家憂心國內在欠缺監管下也會有民衆受害。圖爲銀行行員臨櫃關懷阻止詐騙畫面。(鄭任南攝)

金管會爲了便於管理P2P業者,要求業者須組成公會,經濟部11月初召開增列「平臺借貸商業」團體業別協商會議,邀請內政部、金管會、法務部、警政署、數位部、商業總會、電腦及當鋪同業公會等單位討論。當鋪公會認爲,增列該業別會讓民衆誤以爲P2P業者是經「政府立案」,都是合法的錯誤觀念,且有近年大陸爆發P2P詐騙潮,造成1000多萬被害人損失5000億元的前車之鑑,所以拒絕出席,不願爲其背書。

P2P業者要向內政部申請成立公會,須先向經濟部取得團體業別名稱,5家業者日前向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建議增列「平臺借貸商業」團體業別,但光是在「正名」這一關,不僅P2P業者們內部就有3種不同意見,電腦同業公會認爲平臺發展尚無固定模式,此時定義商業團體不切實際;當鋪同業公會更是強力反對。

當鋪同業公會表示,平臺借貸商業沒有主管機關,在經營方式未解釋爲合法及受監管前,爲避免業者藉增列團體業別作爲合法掩護,爆發類似im.B吸金詐騙案,令民衆血本無歸,所以會前即表達反對。

臺北市當鋪公會榮譽理事長陳文卿指出,當鋪業爲特許行業,有嚴格的設立程序與《當鋪業法》專法管理,平臺借貸商業卻沒有,「只要求他們要自律,簡直是笑話一則」。

當鋪業者說,不是擔心P2P搶生意而反對,畢竟業務範圍不同,幾年前就有P2P業者透過綠營人士,找當鋪業者充當金主「投資」,根本是非法吸金,且大陸P2P詐騙傳出財損高達5000億,陸方將幾十萬家業者砍成僅剩3家,讓大家憂心國內在欠缺監管下也會有民衆受害。

數位部認爲,「平臺」爲廣泛定義,恐讓民衆誤解平臺本身有從事借貸行爲,會中修正爲「網路借貸平臺商業」,業務範圍爲經營網路借貸平臺業務,預告期至11月20日屆滿後,若無其他新增意見,將辦理髮布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