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過7個月縣委書記的泉州廳官賴清正被查,昔日搭檔已被雙開
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援引自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賴清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賴清正,男,漢族,1966年11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大學學歷,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賴清正長期在泉州工作,曾任泉州市洛江區政府副區長,2009年10月調任惠安縣委常委,隨後兼任副縣長、泉惠石化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2016年6月任惠安縣委副書記、代縣長,後去代轉正。
公開簡歷顯示,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賴清正當了7個月的惠安縣委書記,隨後便“換屆待安排”,直到第二年1月當選爲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賴清正在擔任惠安縣代縣長、縣長期間的搭檔,時任惠安縣委書記的黃文勝,已於今年2月被查。
2020年12月,黃文勝調任泉州市泉港區委書記之後,賴清正便接替他擔任了惠安縣委書記。此後,黃文勝升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並一度兼任了泉州市豐澤區委書記。
今年5月,黃文勝被“雙開”。
經查,黃文勝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政治意識和紀律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僞造、轉移、藏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收受禮品,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不力,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干預和插手醫療採購項目;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建設、用地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紀監部門點評:黃文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文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