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不住「人情關說」臺中18警開假單慘被停職 檢察官建議輕判
▲18名員警因人情關說而開假單涉貪污遭起訴,檢方建請減輕其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偵辦警員集體開假罰單案,今年9月、12月發動2波搜查行動,帶回39名涉嫌開假單「從白單改紅單」員警,昨(24)日將包括李姓巡佐在內的18人,依貪污等罪嫌起訴,18人也已遭警察局停職。檢方指出,李姓巡佐等2人,是受請託關說的舊時代思維影響才犯案,主觀惡性尚非重大,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至於其他16人是受到李、陳2名學長請託,應從輕量刑,建議法官宣告緩刑。
檢方表示,李姓前巡佐任職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爲該派出所警友會承辦人,明知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對違規停車開出逕行舉發單 (俗稱白單),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後,將逕舉單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汽、機車之明顯處標示之,再回派出所寄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予違規車主。
有24名車主與李前巡佐、陳姓前員警關係友好,收到白單後即請託李、陳處理,李、陳2人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竟指示16名基層員警,違法直接將白單轉開爲紅單,違規法條由實際之「並排停車」、「違規停車」不實記載爲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以此違法方式圖得受開單人之不法利益。
檢方審酌李、陳2人圖利他人,使其誤以徇私即可自外於國家法治,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之分際,更使違規之人誤認交通違規均可藉由請託關說脫免或減輕罰鍰,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亦有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之公平性陷於遭受特權介入之質疑,「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
檢察官考量2人都是因爲受請託關說之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影響,主觀惡性尚非重大,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至於16名基層員警,系受李、陳2名學長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封閉文化而誤罹刑章,犯後如實說明並深知悔悟、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