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修法阻礙 卡在勞動部
「下一個4年是救人口的最後機會」,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生育率跟女性就業率息息相關,「女性成爲經建政策的中心考量」,因此以性別平等爲基礎,建置公共托育服務與彈性育嬰假,支持家庭雙薪育兒,臺灣應該大力仿效。
託盟發言人黃喬鈴說明,依勞動部調查顯示,企業僱主同意育嬰假以日或小時請領的比例提高到48.4%,中小型企業贊成的比率也提高,尤其是29人以下規模企業比率更明顯。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說,國際審查委員指出,臺灣生育率極低,政府面對男性請領育嬰假比例低,卻沒有任何作爲;研究更指出,鼓勵男性請育嬰假,一要彈性、二薪資替代率要高,育嬰假彈性化是政府立即可以做的,中小型企業比例高根本不是問題,瑞典中小型企業達95%以上,但育嬰假最具彈性,顯然取決於政府的意願。
對於民團指勞動部是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修法最大阻礙,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如以託盟草案,每個父母可以在孩子8歲前有730天育嬰假、平均每年有91.25天假,且僱主不得拒絕。相較於現行育嬰留停後僱主可以找其他人代替,彈性的休假模式反而增加僱主用人難度。
他也提及,勞動部日前也修正法規,允許勞工可以申請最短1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增加勞工使用彈性,如果需要短天期假別,則可運用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及事假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