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被訴虛假陳述遭主要股東索賠1.33億元 公司自認合規|速讀公告
財聯社8月13日訊(記者 武超)丹化科技(600844.SH)被定增對象、同時也是主要股東之一告上法庭,將其信息披露問題推向風口浪尖。
今日晚間,丹化科技公告,公司收到法院轉來的民事起訴書等文件,吉林豐成順農業有限公司(下稱“吉林豐成順”)認爲公司在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中存在證券虛假陳述,要求公司賠償其損失1.33億元。
面對指控,丹化科技證券部相關人士今晚向財聯社記者表示,公司自身是合規的,“公告中提及的涉嫌證券虛假陳述情況,來自於吉林豐成順的起訴書,公司不認爲這是事實,也不(認爲)存在違法行爲。公司將會與各方溝通,應對這起訴訟。”
財聯社記者關注到,這筆定增資金投入的項目近年來長期陷入虧損,且當時的定增參與方認購股票後浮虧較大。另外,丹化科技曾因爲2019年年報披露不準確,被上交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定增後股價跌超六成 主要股東出手索賠
據丹化科技的公告,吉林豐成順的指控,主要圍繞公司2015年發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
該項目於2016年9月完成,募集資金總額達17.80億元,其中5.5億元用於乙二醇擴能技改項目,6.5億元購買了金煤控股、上海銀裕持有的通遼金煤16.99%股權。
當時,吉林豐成順參與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於2016年8月以7.48元/股的價格認購2990.36萬股,共支付認購款2.24億元,成爲公司股東。
不過,定增實施以來,丹化科技股價長期處於下降通道,截至目前,丹化科技收盤價僅爲2.48元/股,相比當初吉林豐成順認購價格,已經跌去約三分之二(自該筆定增後,丹化科技未實施過分紅送轉)。
另外,截至2023年底,吉林豐成順仍是丹化科技的第三大股東。今年一季度末,吉林豐成順減持後仍持有上市公司1490.33萬股,持股比例1.47%,系公司第五大股東。
吉林豐成順在起訴書中認爲,丹化科技在《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及相關發行文件中存在多項信息披露違規,包括:
未對資產評估價格的合理性進行說明;
未披露“評估假設前提及相關參數的合理性、未來收益預測的謹慎性的說明”;
對“乙二醇擴能技改項目”的建設期及項目進展情況、技改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的項目效益測算等方面,存在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
對收購標的作出“營業收入”“淨利潤”和“產量預計”的預測信息,未對影響該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風險提示,所依據的假設明顯不合理,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重大差異等。
但是丹化科技表示,公司對於2015年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已聘請專業中介機構,並獲得了中國證監會的審覈通過。項目募集資金已於2018年底前使用完畢,且公司自查後認爲,該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截至目前也未因此項目受到過監管部門的處分或處罰。
乙二醇市場低迷 募投項目陷虧損
財聯社記者關注到,當初丹化科技募集資金投入的項目,近年來經營業績不佳。
2019至2023年,丹化科技已連續五年虧損,虧損額分別爲4.33億元、3.67億元、1.04億元、2.93億元、3.93億元。
而當初收購股權的通遼金煤,目前作爲丹化科技控股子公司,提供了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主要來源,和營收佔比最大的產品乙二醇一起,均長期陷入虧損中。
據瞭解,近幾年,國內乙二醇市場供應過剩,且下游需求恢復不及預期,行業整體陷入弱勢運行狀態。近五年乙二醇產量逐年遞增,2019年乙二醇產量約720.12萬噸,2023年產量約1653.5萬噸,同比增長22.62%。
丹化科技在近年財報中提出,2022年乙二醇市場整體呈現低位高頻震盪走勢,低於公司的成本價;2023年度CCF乙二醇內盤均價爲4084.41元/噸,比2022年同期下跌了455.4元/噸,基於目前的市場環境,公司短期內靠現有產品結構難以扭轉經營性虧損局面。
今年上半年,丹化科技業績頹勢仍未改善。7月8日,丹化科技發佈業績預告,2024年上半年實現歸屬淨利潤仍爲虧損,約爲-1.12億元。
對此,丹化科技方面表示,公司主要產品乙二醇和草酸的產銷情況基本正常,但公司經營繼續面臨困難,主要原因爲產品價格仍處於低位。公司將積極尋求改善經營狀況的途徑。
另外,丹化科技現金流較爲緊張,2023年、2024年一季度,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9416.95萬元、-4865.86萬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丹化科技賬上貨幣資金僅爲8625.70萬元。
丹化科技證券部相關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上述案件還沒有正式進入審理,按規定現在第一步是庭前調解階段,但尚不清楚達成和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