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輕生 立委:濫權校長坐領高薪
嘉義市2021年發生代理教師因霸凌輕生事件,經監察院調查認定處理涉有重大瑕疵,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國小。圖/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二○二一年發生代理教師因霸凌輕生事件,立委範雲昨日與代理教師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今年六月監察院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及事發學校,但該校時任校長如今卻仍在教育界服務、坐領高薪。嘉市府表示將依監察院來文辦理後續事宜,教育部則表示,已經在檢討包含校長在內不適任教育人員的相關規定,並將會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立委範雲指出,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已指該校長權力濫用,如今又回任教師,目前處理不適任校長的方式混亂,校長規範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沒有和「教師法」一同修正,導致不適任校長調查期間無法暫予停聘、只能暫調,受害教師和學生在處理機制中更無法獲得調查報告。
嘉義市教育處長郭添財說,當時除由市府政風處調查外,也由該校請外聘委員籌組調查小組,調查結果經該校職場霸凌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不構成職場霸凌,時任校長負起行政責任卸任校長職務回任教師,未來將依監察院來文辦理後續事宜。
教育部迴應,已參照教師法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等相關規定,就不適任教育人員的處理規定進行檢討,研擬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並已邀集相關機關及團體就修正草案進行會商,將於行政院完成法案審議程序並會銜考試院後,函送立法院審議。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指出,校長協會贊成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訂定相關事項,但校長若有不適任事實一定要依法有據,且在處理過程中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審議委員會、組成調查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