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利玲不解臺南造勢費爲何錯登 民衆黨:再向監院補正

時樂、尼奧公司負責人戴利玲。(本報資料照片)

承辦民衆黨臺南造勢的時樂、尼奧公司負責人戴利玲今(15)日說,當初他們開的475萬元發票品名爲執行費,不知後來爲何會被登載爲場地費。民衆黨發言人戴於文表示,當時憑證登錄上委託給會計師處理,錯誤部分會再向監察院補正。

戴利玲今首度透過廣播專訪對外發聲,她說,當時在臺南辦活動,是由民衆黨臺南市黨部租借場地,雖開給民衆黨的票據金額確實是475萬,但他們開給民衆黨的發票,品名上是寫「執行費」,爲什麼會被登載爲「場地費」,她不知道。

戴於文迴應,廠商表示花費確實是475萬,也成功圓滿的完成活動,在憑證登錄上委託給會計師處理,錯誤的部分,會再向監察院補正。

另外,戴利玲今也還原當初查證時的溝通過程,並透露民衆黨在她最後一次查證後就「再也沒人理她」,在此情況下,不發聲明、吞下去,就會變成共犯。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稍早在廣播節目上則迴應「對於尼奧那位老闆娘所說的話,我完全沒評論」;他說,民衆黨該道歉也道歉了,該給她做的生意也做了,民衆黨已承受所有後果,「她要繼續在媒體上攻擊民衆黨,我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