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譚琳:多措並舉,合理分擔生育成本
2024全國兩會時間開啓。3月4日,澎湃新聞從全國婦聯獲悉,今年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譚琳帶來了《關於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的建議》。
國家統計局近日公佈的人口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出生人口902萬人,總人口比上年末減少208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爲-1.48‰,出生人口創新中國成立以來最低紀錄,出生率創有記錄以來最低水平。我國出生人口自2017年以來已連續七年下降。
譚琳表示,生育率下降是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有應對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案例。比如,北歐與日韓等國都制定了促進生育的家庭政策,北歐政策着眼於提高婦女地位、促進男性承擔家庭責任參與照料子女等家務勞動、減少家庭與工作衝突,有效提高了婦女生育意願,從而在生育水平最低的歐洲獨樹一幟。而日韓等國家庭政策效果不明顯,原因在於母親照料嬰幼兒的社會文化沒有根本轉變,日韓職業女性陷於工作與家庭的兩難選擇,導致生育意願持續走低。
“可見,推動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促進男女兩性共同承擔照料子女等家庭責任,有助於提高婦女生育意願,提升生育率。”譚琳稱。
譚琳指出,爲有效應對低生育率,我國近期出臺了多項法律政策規定,要求政府有關部門防治就業性別歧視、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支持有條件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激勵機制等,但從有關調研看,有兩個突出問題亟待着力解決。
一是引導企業建設生育友好、兩性平等的就業環境的激勵措施不足。2022年全國婦聯“企業生育成本負擔對女性就業的影響”課題對29個省區市1043個企業的調查顯示,三孩生育政策實施以來,有25.39%的被訪企業承認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條件下男性優先的情況;在有女職工生育的930個被訪企業中,有63.40%沒有執行延長產假政策。同時調查也發現,被訪企業中,43.81%反映企業生育成本佔工資總額0.5%以上,即企業承擔的生育成本與失業保險費率大體相當;82.36%希望對其承擔的產假期間(含延長產假)社會保險費予以補貼,74.40%希望延長產假津貼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支付,48.71%希望爲當年有女職工生育的企業適當減稅,有41.99%的被訪企業希望政府優先採購女職工達到一定比例競標企業的產品或服務。
二是女性作爲家庭照料責任者的傳統觀念需改變,應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夫妻共同承擔家庭照料(特別是養育子女)責任。第四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在業女性工作日從事家務勞動時間爲154分鐘,約爲男性的2倍。0-17歲孩子的日常照料由母親承擔的佔76.1%。研究顯示,“生育/照料孩子”是女性職業中斷的主要原因。
爲此,譚琳提出三點建議:
一、依法有效遏制就業性別歧視。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了就業性別歧視的情形、救濟渠道和法律責任,建議人社部門加強貫徹落實,及時修改《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配套法規政策,指導各地加強對招聘、錄取、晉職、晉級、培訓、辭退等環節性別歧視行爲的監管。同時,健全完善就業性別歧視聯合約談機制,會同工會、婦聯約談涉嫌歧視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爲,爲婦女公平就業創造良好環境。
二、完善生育成本合理分擔機制。一是明確職工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等假期津貼或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或地方財政負擔。二是對企業承擔的女職工產假及生育獎勵假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予以一定比例補貼。三是在稅收政策上進一步體現對家庭養育的關懷,實行以家庭爲單位的徵稅辦法。四是建議立法機關在修改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時,增加有關在政府採購和招投標項目中,對性別平等狀況較好、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較高的企業予以適當加分、同等條件優先考慮等內容。
三、營造家庭友好、夫妻共擔家庭責任的社會文化。一是建議人社、工會將企業建立男女職工入職、培訓、晉升、離職等性別平等年度報告制度及鼓勵男職工休陪產假、育兒假、幫助職工平衡工作與家庭等情況,納入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企業的基礎性評價指標,在總分中設置一定分值,對得分高的企業進行表彰。二是建議工會組織加大力度指導企業建設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通過發佈指導手冊、典型案例以及開展評選表彰等活動,推動企業落實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父母育兒假、男性陪產假等規定。三是建議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網絡等強化男性育兒責任宣傳倡導,督促夫妻共擔家庭責任,改變育兒爲女性專職的傳統觀念,真正提高女性的生育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