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賺陸客財逃稅上千萬 購物站負責人遭管收
徐女(圖中)開設珊瑚藝品店大賺陸客財,卻涉逃漏稅數千萬元,獲准管收,被送進花蓮看守所。(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行政執行官催討欠稅未果,依法向法院管手徐女(圖右)獲准。(花蓮分署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現年58歲許女設公司開設紅珊瑚藝品店,在陸客來臺頂峰期創下輝煌業績,不過爲逃避繳稅,與銀行洽詢簽約在境外設置刷卡機,再透過地下匯兌將業績款項匯回臺灣個人帳戶,形同「在臺購物」、「境外付費」,欠稅金額高達220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接案後,多次給予機會繳納無效,25日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
花蓮分署表示,徐女於2006年間成立該公司,並在臺東縣開設販賣站,以販售紅珊瑚等藝品爲主要營業項目,爲專門經營陸客團來臺觀光旅遊期間消費的購物站,在陸客來臺最鼎盛之時期曾輝煌一時,消費金額大。
爲逃避繳納稅金,許女於2008年起至2011年7月間,分別與兩家境外公司簽約,由該兩家境外公司至購物站裝設當時非經主管機關覈准的銀聯卡刷卡機,當陸客刷卡消費後,交易資料即回傳至香港及內地,再透過地下匯兌管道將應收帳款匯入許女個人或其指定的私人帳戶,涉嫌隱匿收入並逃漏稅捐,
新北市及高雄市調處查獲這起「在臺購物」、「境外付費」案,合計金額高達上億元,同時發現,許女一度提領大量現金,涉掏空、隱匿、處分,以及資金移轉,金額亦高達3000萬餘元。
案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移請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接案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表示,已多次給予機會並勸許女誠實繳納,不僅遭拒且不未提出具體可行清償計劃,認許女已構成行政執行法「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及處分情事」的管收事由,向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據瞭解,類似購物站架設銀聯卡刷卡機遭調查局破獲的不法集團高達數十家,大部分均已誠實繳納稅款,但仍有購物站公司拒絕繳納。花蓮分署對於惡意逃漏稅捐、嚴重影響國家稅收行爲,將鐵腕執法,捍衛國家公法債權,實現租稅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