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助理可以保勞保了? 教部擬「學習型助理」限制
▲政大學生曾爲了抗議血汗學習型助理氾濫,蛋砸教育部官員。(圖/翻攝自全國學生勞動組合臉書)
大學內的課程助理或研究助理大多是在校學生擔任,但在助理也納入勞基法之後,學校爲了節省勞健保的支出跟休假問題,多利用「學習型助理」的名義以獎學金包裝薪水,包含政大、臺師大等頂大學校都有學生抗議「扭曲勞動權」。教育部爲了保障學生,將辦理3場說明會蒐集意見。
根據法規,學習型助理只能從事「與學習相關的勞動」,勞僱型才能處理關於一般行政的雜務,但由於勞僱型學校必須提撥勞健保,在成本考量下多會要求學生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書」;就算學生堅持要勞僱型,整學期的津貼也會少了幾千元,許多人迫於經濟壓力只能簽署放棄勞保、健保保障的同意書,將自己暴露在勞動風險中。
政大學生高若想去年曾因爲抗議學習型助理,向教育部專委砸雞蛋而引起軒然大波,今年3月才遭判處拘役20天;爲了真正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決定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明確區分學習型助理「獎助生」的規範,必須包含在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三類中。若學生與學校勞僱關係有爭議,則迴歸勞動部管理。
說明會將在24~26日分別在新北市致理科技大學、臺中市僑光科技大學、高雄正修科技大學舉辦,教育部表示,草案內容確定後,會發函通知各大專校院,預計在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報名請點此。
(一) 北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點30分至16點40分。2. 地點:致理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8樓國際會議廳)(二) 中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09點30分至12點10分。2. 地點:僑光科技大學(僑光館1樓國際會議廳)(三) 南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點30分至12點10分。2. 地點:正修科技大學(綜合大樓12樓國際會議廳)